汪精衛(wèi),名兆銘,字季新。祖籍江西婺源,后遷浙江紹興。1883年(清光緒九年)5月4日生于廣東番禹。1905年加入中國同盟會,一度任《民報》主筆。1910年參與暗殺清攝政王載灃未遂被捕,辛亥革命后獲釋。先投靠袁世凱,參與組織國事共濟會,袁失敗后,投奔孫中山。1923年擁護孫改組國民黨及實行三大政策。1925年任國民政府主席兼軍事委員會主席。1927年7月15日在武漢叛變革命,大肆屠殺共產(chǎn)黨員和工農(nóng)群眾,實現(xiàn)寧漢合流。1932年出任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外交部部長,助蔣“全力剿共”,對外奉行“中日提攜”.
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任國民黨副總裁,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國民黨參政會議長。1938年11月24日,電告在香港的高宗武、梅思平接受日方條件,達成賣國的《日華協(xié)議記錄》和《諒解事項》。12月離重慶往越南河內(nèi),1939年5月5日,自越南抵上海,致電蔣介石,公開投降日本,在船上與日本今井武夫密談,表示建立汪偽政府意向,并擬與日本當(dāng)局交換意見,淪為漢奸。31日,汪與周佛海、梅思平、高宗武、董道寧等11人抵日本,同平詔麟一郎內(nèi)閣各要員會談,年底與日本簽訂賣國條約(《日支新關(guān)系調(diào)整綱要》),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成立偽國民政府,任主席兼行政院院長,支持日本帝國主義的“大東亞圣戰(zhàn)”.1944年11月10日死于日本名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