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地面上初有人類以后,一直到所謂黃帝時,都是鴻荒之世,實在的事跡,還是曖昧難明。只要看這黃帝的稱號,便可與再前一點的炎帝一類同樣看待,或許是后來的人推想出來的一個奠土建國的古帝,便用什么五行里的土德來表示他。”
——顧頡剛
“中國所以能團結為一體,全由于人民共信自己為出于一個祖先;如今說沒有三皇、五帝,就是把全國人民團結為一體的要求解散了,這還了得!”
——戴季陶
4月18日-19日,復旦大學上海市歷史教育教學研究基地舉辦了“近代以降的歷史教學與歷史教科書問題”學術研討會。在會上,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教授李帆談起了古史辨學派創(chuàng)始人顧頡剛所編的、1920年代初中教科書《本國史》的“被禁”風波:“近年來學術界對這場風波已得出不少有益的結論,但若超越風波本身,從教科書性質出發(fā),教科書編撰者的個體學術主張與國家意志之間的關系還有很大的探討空間。”
被禁的《本國史》是一部怎樣的教科書?
1922年春,經胡適介紹,顧頡剛與王鐘麒為當時的出版界“巨頭”商務印書館編寫了一部初中本國史教科書,取名《本國史》。這部教科書分上、中、下三冊,在出版后頗受教育界及學術界的歡迎。其中,上冊于1923年9月初版,至1927年9月共出55版。中冊于1924年2月初版,至1926年1月共出25版。下冊于1924年6月初版,至1926年1月共出24版。從出版次數上看,上冊無疑最為拔尖,而上冊恰好完全是由顧頡剛編寫的。
李帆說,由“總說”和上古史、中古史構成的《本國史》上冊,是全書的精華所在。然而,就是這部教科書的“精華”,令其于1929年遭遇“被禁”的厄運。
先由山東曹州重華學院院董叢漣珠、院長陳亞三等呈請禁止,繼由山東省參議員王鴻一提出專案,彈劾該書“非圣無法”.時任南京國民政府委員、考試院院長戴季陶認定這部歷史教科書是惑世誣民的邪說,足以動搖國本。南京國民政府十七次國務會議由此決定由教育部查禁,通令全國不準采用。顧頡剛當時非常氣憤:“這是我為討論古史在商務印書館所撞出的禍,也是‘中華民國’的一件文字獄。”
李帆介紹,王鴻一所說的“非圣無法”,主要是指顧頡剛所編《本國史》上冊“不承認三皇五帝為事實”.《本國史》是如何表述“三皇五帝”的?大體有如下述:“自從地面上初有人類以后,一直到所謂黃帝時,都是鴻荒之世,實在的事跡,還是曖昧難明。只要看這黃帝的稱號,便可與再前一點的炎帝一類同樣看待,或許是后來的人推想出來的一個奠土建國的古帝,便用什么五行里的土德來表示他。”“堯、舜的傳說,為后世所崇信;我們看慣了,遂以為古代真有一個圣明的堯、舜時代了。其實堯、舜的故事,一部分屬于神話,一部分出于周末學者‘托古改制’的捏造;他們‘言必稱堯舜',你造一段,他又造一段,越造就越像真有其人其事了。”
《本國史》為何被禁?與國家意志有沖突
“如今看來,顧頡剛說的實為常識,并非驚天動地的見解,放到當時的學術界也屬平常。但在1929年的南京國民政府眼里,則為大謬不然,非禁止不可。”何以如此?在李帆看來,這恐怕需從教科書的特殊身份及所關聯(lián)的政治、學術糾葛入手予以探討。
李帆說,顧頡剛編寫《本國史》上冊時正逢北洋政府教育部頒行《初級中學歷史課程綱要》,《綱要》只對上古史部分規(guī)定要寫明“中華民族神話時代之傳說,及虞夏商周之文化”,并未言及民族起源、民族認同等方面。換言之,顧頡剛所寫內容在完成時并無不妥。
但是,到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1929年,教育部又頒行了《初級中學歷史暫行課程標準》。這套《標準》可詳細多了,在課程目標中首先規(guī)定要“研求中國政治經濟變遷的概況,說明近世中國民族受列強侵略之經過,以激發(fā)學生的民族精神,并喚醒其在中國民族運動上責任的自覺”.在教材大綱的上古史部分,既列出“古史的傳說”條目,又列出“中華民族的建國”條目。
在這樣的背景下,“三皇五帝”可意味著民族初祖、民族建構,黃帝可是“中華民族”的始祖,所以顧頡剛竟說黃帝的事跡“曖昧難明”,黃帝和炎帝“或許是后來的人推想出來的一個奠土建國的古帝,便用什么五行里的土德來表示他”,便易遭人指責為“不承認三皇五帝為事實”、“非圣無法”.
戴季陶對此曾表示:“中國所以能團結為一體,全由于人民共信自己為出于一個祖先;如今說沒有三皇、五帝,就是把全國人民團結為一體的要求解散了,這還了得!”于是在教育界及學術界獨樹一幟的《本國史》,就這樣被禁了。
李帆介紹,對《本國史》風波,其實已有學者做過分析,或認為出于政局變化和國民黨之思想控制,或認為出于“留學英美派”與“留學法日派”的學派紛爭和政治爭斗以及出版業(yè)間的利益競爭等。
在李帆看來,超越這些細節(jié),實際這是一個個體學術主張與國家意志之間關系的問題。他說:“學者從事學術研究,針對研究對象進行學理探討,形成個體學術主張,此乃學者本分,無可爭議。國家作為政治單位,尋求某種統(tǒng)一性,也是其本性所致,不無合理性。一般情形下,學者的個性化研究與國家意志之間不一定構成沖突,但編撰教科書恰恰使學者的學術研究和國家意志相遇了,兩者之間不見得完全不能相容,不過基于本位不同,沖突也在所難免。”
歷史學者能否在教科書中表達觀點?
那么,作為學者,是否可以通過教科書的編撰,綜合自己的研究成果,表達自己的學術主張?當時顧頡剛就強調新編歷史教科書,應有自己的主張和特點。“古史辨”的影子,已可見一斑。而歷史學家陳寅恪在給學生講課時也曾提到,坊間的教科書以夏曾佑的《中學歷史教科書》為最好,因它有自己的風格和想法,“作者以公羊今文家的眼光評論歷史,有獨特見解。”不像有些教科書“輾轉抄來,涉及的范圍也很有限”.
但基于教科書的特殊性質,若關涉大政方針或與現實功用相聯(lián),情況似乎并不簡單。如戴季陶所言:“民族問題是一個大問題,學者們隨意討論是許可的,至于書店出版教科書,大量發(fā)行,那就是犯罪,應該嚴辦。”李帆還舉了傅斯年之例,以獨立學術立場和高遠學術追求著稱的史學家傅斯年在對待歷史教科書的態(tài)度上,一反他講求學術時的嚴苛,是以平和的心態(tài)發(fā)言:“在一人著書時,作史論,成一家言,本不無可,然而寫起歷史教科書來,若這樣辦,卻是大罪過,因為這是以’我‘替代史實了。”
“眾所周知,歷史教科書是近代分科之學的產物,它成為大家共同關注的問題,是在20世紀初清政府頒布新學制以后。”李帆說,這是由于新學制開啟了現代教育體系與制度,現代教育制度下的歷史教科書不同于普通讀物,它是學校歷史教育的主導資源,更是一般民眾普遍歷史觀的主要來源。換言之,歷史教科書所編的內容和觀點不僅反映了學者對待歷史的態(tài)度,同時也反映了政府的傾向,某種程度上甚至體現著國家意志,所以才有課程標準的引導和審定制度的約束。
“作為國民普通知識的基本來源,教科書當然要傳播具有長遠價值的學術研究成果。而在現實功用層面,兩者不見得時時能取得一致,甚至可能相矛盾。”那么,選擇什么樣的知識和成果進入教科書,如何妥當表達以避免沖突?李帆表示這些確是教科書史研究者需進一步深入思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