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學者:贓官可恨人人知 清官尤可恨人不知

時間:2014-03-31 08:30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青絲 點擊: 載入中...

  清末譴責小說《老殘游記》里提出了一個很新奇的觀點,“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作者劉鶚提到的“清官”,指的是野心和權欲無限膨脹,要做官且急于做大官,從而不擇手段的人。他們與贓官的區(qū)別,在于“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所以劉鶚認為,這些人在剛正清廉、不謀私利的面具下,任性妄為,剛愎專橫,名為“清官”,實為酷吏,危害性其實比贓官更大。


  歷史上,這樣的“清官”確實多不勝數。明人郎瑛的《七修類稿》載有一事:明英宗天順年間,杭州有個姓沈的人養(yǎng)有一只畫眉鳥,善叫能斗,曾有安徽客商出價十兩銀子購買,主人卻不肯賣,此事在坊間傳得沸沸揚揚。某日早上,沈某到西湖邊遛鳥,突然腹中劇痛,遂躺在堤上休息,無法回家。恰巧有個熟識的箍桶匠經過,沈某就請他帶話給家人。等到沈某的家人趕到西湖邊,他已經死了,頭顱也被割去,經過查看,發(fā)現是用箍桶刀做的,于是沈某的家人就抓住箍桶匠報官。


  主審的官員不問青紅皂白,直接就用酷刑逼供,箍桶匠屈打成招,說殺人后把奪得的畫眉鳥賣給了他人,割下的頭顱丟棄到了西湖里。主審官派人到西湖尋找死者的頭顱,卻始終找不到,案件陷入了僵局。主審官和沈家都各自出價懸賞,尋找沈某的頭顱。不久,有一對打魚的兄弟拿著一顆頭顱前來領賞,由于被水浸泡多日,人頭已高度腐爛,面目難辨??墒羌庇诮Y案邀功的官員卻以此為證物,把箍桶匠斬決了。


  數年后,有人在蘇州看到沈某的畫眉鳥,就向其主人打聽鳥的來歷。主人說是從杭州某人的手上買來的。目擊者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沈家人,沈家人根據線索,把賣鳥人告到了官府。經過刑訊逼問,賣鳥人承認是自己殺的人,人頭藏在西湖邊的一棵柘楊的樹洞內。捕快到指認地點一看,人頭果然在內。官府繼續(xù)追查當初拿著人頭來邀功的漁人兄弟,他們被捕后招供,為了獲得賞銀,把剛剛死去的父親的頭顱割了下來,浸泡到水里,及至腐爛,然后拿到官府領賞。一切真相大白,兇手和漁人兄弟皆被處斬,箍桶匠的沉冤得雪。可是,以酷刑虐政導致冤案、濫殺無辜的官員卻是無損分毫。


  清人梁恭辰的《北東園筆錄》也記載了一個酷吏。福建仙游縣的縣令宋某,辦案嚴正,素以包公自居。某村有個財主王監(jiān)生,與佃戶的妻子通奸,又嫌其夫礙事,就買通了一個算命的告訴這個佃戶,在家流年不利,須遠游避禍。佃戶信以為真,就向王監(jiān)生借了一筆錢,到四川做生意去了,三年沒有回來。獲悉奸情的村民,紛紛傳說佃戶已經被王監(jiān)生害死了。這些流言蜚語傳到了宋知縣的耳中,為獲政聲,他決心破這個案子。


  宋知縣某日親臨村子,說是有陰風從村里的井口吹出,派人淘井,果真有一具男性的腐尸。宋知縣認為這就是被害死的佃戶,于是把王監(jiān)生與佃戶的妻子都收押到獄中,經過嚴刑拷打,兩人被迫承認合謀殺死了佃戶,皆被處斬。迎合了鄉(xiāng)民一時之快的宋知縣,被鄉(xiāng)人稱為“宋龍圖”,與包公相媲美,還有好事的藝人把斷案的過程編演成戲本,沿村彈唱。


  過了一年,佃戶從四川回到仙游縣,剛進城,就看到戲臺上演的故事,這才知道妻子已經冤死,于是到省城告狀。按察使經過審訊,顢頇昏聵的宋知縣終于獲罪。為此,仙游人還編了一首俚歌曰:“瞎說奸夫殺本夫,真龍圖變假龍圖。寄言民牧須詳慎,莫恃官清膽氣粗。”


  其實,清官文化只是一層溫情脈脈的面紗。因為再嗇己奉公、清廉自守的清官,并不一定就是一個好官。劉鶚認為:“天下大事,壞于奸臣者十之三四;壞于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倒有十分之六七也。”不失為頗有見地之說。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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