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曲禮》有云"刑不上大夫",這并不是說貴族和士大夫犯法就不繩之以法,而是說對此類人不用常規(guī)的"法",這是給他們留面子,也是給國君或者皇帝留面子。怎么處理?有"八議"這一規(guī)定,即有八種人犯法,一般司法機(jī)關(guān)無權(quán)審判,而是由最高層定奪,要么無罪,要么自裁。
《周禮·甸師》記載,如果同姓貴族犯死罪,那就找個荒郊野外殺了,省得押赴刑場丟人現(xiàn)眼。
蕭望之是西漢賢相,得罪了宦官弘恭和石顯,遭后者陷害。有一次,蕭望之的兒子上書漢元帝為父親辯護(hù),言辭有點過激,弘恭和石顯逮住機(jī)會提出以"不敬罪"向蕭望之問罪。漢元帝派人上相府,召蕭望之。蕭望之自尊心很強(qiáng),見此情景估計自己會蹲大獄,受拷打,于是想自殺,但被夫人制止了,認(rèn)為這不是皇帝本意。蕭望之又問門生朱云。朱云說:老師,可殺不可辱。蕭望之知道自己不是死罪,但為免于受辱,說:"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茍求生活,不亦鄙乎!"出將入相幾十年,六十多歲了還蹲牢房,有什么面子呢?于是"飲鴆自殺".
漢元帝知道后大為后悔,飯也不吃,哭了好一陣,但人死不能復(fù)生,只好照顧其后代,提拔了他的好幾個兒子。
可見,"刑不上大夫"不僅是古代的一種制度,也是一種深入人心的觀念,宦官弘恭和石顯就是利用這種觀念,逼死了蕭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