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努力戒色 為壓淫欲在日記中罵自己“禽獸”

時間:2012-08-22 10:20來源:《找尋真實的蔣介石》 作者:楊天石 點擊: 載入中...

1919年2月,蔣介石在福建曾勉勵自己:“好色為自污自賤之端,戒之慎之!”⑤次月,他從前線請假回滬,途經(jīng)香港,曾因“見色起意”,在日記中為自己“記過一次”。①不料第二天,他就在旅館中“見色心淫,狂態(tài)復萌,不能壓制矣”。不過,他當晚又檢討:“介石以日看曾文正書,不能窒欲,是誠一生無上進之日矣”!他勉勵自己,在花花世界努力“砥礪德行”。②


到上海后,蔣介石與戀人介眉相會。4月23日,蔣介石返閩,介眉于清晨3時送蔣介石上船,蔣因“船位太污,不愿其送至廈門”,二人難舍難分,介眉留蔣在滬再住幾天,蔣同意,在滬住了一周。事后深自懺悔。日記云:“母病兒啼,私住海上而不一省視,可乎哉?良心昧矣!”③此后的幾天內(nèi),蔣介石一面沉湎欲海,一面又力圖自拔。日記云:“情思纏綿,苦難解脫,乃以觀書自遣。嗟乎!情之累人,古今一轍耳,豈獨余一人哉!”④在反復思想斗爭后,蔣介石終于決定與介眉斷絕關系。5月2日,介眉用“吳儂軟語”致函蔣介石,以終身相許,函云:


介石親阿哥呀:照倷說起來,我是只想銅鈿,弗講情義,當我禽獸一樣。倷個閑話說得脫過分哉!為仔正約弗寄撥倷,倷就要搭我斷絕往來。


我個終身早已告代撥倷哉。不過少一張正約。倘然我死,亦是蔣家門里個鬼,我活是蔣家個人。⑤


從信中所述分析,介眉的身份屬于青樓女子。蔣有過和介眉辦理正式婚娶手續(xù)的打算,但介眉不肯訂立“正約”(婚約)。蔣批評介眉“只想銅鈿,弗講情義”,而介眉則自誓,不論死活,都是蔣家人。


蔣介石收到此信后,不為所動,決心以個人志業(yè)為重,斬斷情絲。1919年5月25日日記云:“蝮蛇蟄手,則壯士斷其手,所以全生也;不忘介眉,何以立業(yè)!”同年9月27日,蔣介石自福建回滬。舊地重游,免不了勾起往事。日記中有幾條記載:


10月1日:“妓女嫟客,熱情冷態(tài),隨金錢為轉(zhuǎn)移,明昭人覷破此點,則戀愛嚼蠟矣!”①


10月2日:“以后禁入花街為狎邪之行。其能乎,請試之!”②


10月5日:“自有智覺以至于今,十七八年之罪惡,吾以為已無能屈指,誠所謂決東海之水無以滌吾過矣。吾能自醒自新而不自蹈覆轍乎?噫!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世人可以醒悟矣!”


10月7日:“無窮孽障,皆由一愛字演成。”③


上述各條,可能都是蔣介石為割斷與介眉的關系而留下的思想斗爭記錄。從中可見,蔣介石為了擺脫情網(wǎng),連佛家的“色空觀念”都動用了。值得注意的是10月2日的日記:“潛寓季陶處,半避豺狼政府之毒焰,半避賣笑妓女之圈術。”當時,北京政府在抓捕作為革命者的蔣介石,而青樓女子介眉則在尋找“負心漢”蔣介石,迫使蔣不得不躲進戴季陶的寓所。


蔣介石謀求與介眉斷絕關系是真誠的,但是,卻并不能戒除惡習。10月15日日記云:“下午,出外冶游數(shù)次,甚矣,惡習之難改也。”④同月30日,蔣介石赴日游歷,這次,他曾決心管住自己。關于這方面,有下列日記可證:


10月30日:“自游日本后,言動不茍,色欲能制,頗堪自喜。”


11月2日:“今日能窒欲,是一美德。”


11月7日:“欲立品,先戒色;欲立德,先戒侈;欲救民,先戒私。”


可見,蔣介石的自制最初是有成績的,因此頗為自喜,然而,蔣介石終究難以羈勒心猿意馬。11月4日日記云:“色念屢起,幾不能制也。”同月8日,蔣介石到“森福家待花”,結(jié)果是“討一場沒趣”,自責道:“介石!介石!汝何不知遷改,而又自取辱耶!”12日,又在日記中寫道:“一見之下,又發(fā)癡情。何癡人做不怕耶!”“海外逆旅,豈有妙妓真心眷客者,先生休矣!”①


同年11月19日,蔣介石回到上海,過了一段安靜日子,心猿意馬有所收斂。12月13日日記云:“今日冬至節(jié),且住海上繁華之地,而能不稍應酬,閑居適志,我固為難事矣,近日固不知如何為樂事也。”②12月31日歲尾,蔣介石制訂次年計劃,認為“所當致力者,一體育,二自立,三齊家;所當力戒者,一求人,二妄言,三色欲。”他將這一計劃寫在日記中:“書此以驗實踐。”③看來,這次蔣是決心管住自己了,但是,他的自制力實在太差,于是,1920年第一個月的日記中就留下了大量自制與放縱的記載:


1月6日:“今日色念突發(fā),如不強制切戒,乃與禽獸奚擇!”


1月14日:“晚,外出游蕩,身分不知墮落于何地!”


1月15日:“晚歸,又起邪念,何窒欲之難也!”


1月18日:“上午,外出冶游,又為不規(guī)則之行?;卦⒋?,大發(fā)脾氣,無中生有,自討煩惱也。”


1月25日:“途行頓起邪念。”


可見,這一個月內(nèi),蔣介石時而自制,時而放縱,處于“天理”與“人欲”的不斷交戰(zhàn)中。


第一個月如此,第二、第三個月,也仍然如此。


2月29日:“戒絕色欲,則《中庸》‘尚不愧于屋漏’一語,亦能實行。污我、迷我、醉夢我者惟此而已,安可不自拔哉!”


3月25日:“邇?nèi)蘸糜问?,何法以制之?rdquo;


3月27日:“晚,又作冶游,以后夜間無正事,不許出門。”


3月28日:“色欲不惟鑠精,而且傷腦,客氣亦由此而起。”


3月30日:“邪念時起,狂態(tài)如故,客氣亦盛,奈何奈何!”


4月17日:“晚,游思又起,幸未若何!”


6月27日:“色念未絕,被累尚不足乎?”


7月2日:“抵沈家門,積善堂招待者引余等入私娼之家,其污穢不可耐,即回慈北船中棲宿。”


當年7月3日,蔣介石遇見舊友陳峻民,暢談往事,蔣自覺“舊行為人所鄙”,因而談話中常現(xiàn)慚愧之色。這以后,蔣又下了決心,日記中多有自我批判、自我警戒的記錄。8月7日日記云:“世間最下流而恥垢者,惟好色一事。如何能打破此關,則茫茫塵海中,無若我之高尚人格者,尚何為眾所鄙之虞!”可見,蔣有保持“高尚人格”的念頭,因此“為眾所鄙”始終是蔣介石心頭的夢魘,迫使他不得不有所檢點。8月9日日記云:“吾人為狎邪行,是自入火坑也,焉得不燔死!”23日日記云:“午后,神倦假眠,又動邪念。身子虛弱如此,尚不自愛自重乎!”①當時,“吃花酒”是官場、社交場普遍存在的一種惡習,其性質(zhì)類似于今人所謂“三陪”中的“陪酒”。9月6日,蔣介石“隨友涉足花叢”,遇見舊時相識,遭到冷眼,自感無趣,在日記中提醒自己交朋友要謹慎,否則就會被引入歧途,重蹈覆轍。①11月6日蔣介石寄住香港大東旅社,晚,再次參加“花酌”,感到非常“無謂”。這些地方,反映出蔣介石思想性格中的上進一面。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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