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4月6日,北洋軍閥的末代皇帝——土匪出身的奉系“胡帥”張作霖,在英、日等帝國主義列強的支持下,悍然踐踏國際公法,派軍警搜查駐北京的蘇聯(lián)大使館及其附屬建筑,破壞了當時正在蘇聯(lián)大使館西院舊俄兵營中的國共兩黨北方組織,中國共產(chǎn)黨創(chuàng)始人之一李大釗等60余名共產(chǎn)黨員和國民黨左派成員不幸被捕。在獄中,李大釗和他的戰(zhàn)友們橫眉冷對,奮勇抗爭,同帝國主義和反動軍閥進行了最后的戰(zhàn)斗。
與此同時,蔣介石“密電張作霖,主張將所捕黨人即行處決,以免后患” (1927年4月29日《晨報》),張宗昌急電張作霖:“巨魁不除,北京終究危險”(張次溪《李大釗先生傳》),青年黨頭子曾琦無恥地向張作霖獻計,力主“處以極刑”(張次溪《李大釗先生傳》)。28日,奉系軍閥不顧社會輿論的強烈反對,指派“安國軍總司令部軍法處長”何豐林為主席法官,顏文海、王振南等為法官,于上午11時在“京師警察廳總監(jiān)”陳興亞的客廳中進行了“軍法會審”,經(jīng)過僅70分鐘的“法律”過場后,即于12時10分判處李大釗等20名革命志士死刑。12時30分以6輛警車將李大釗等押至西交民巷“京師警察廳”看守所行刑。由奉軍憲兵隊營長高繼武(以后下落不明)監(jiān)斬,血腥的屠殺自下午2時起一直持續(xù)至5時。面對劊子手的屠刀,李大釗和其他同志大義凜然、視死如歸。李大釗三呼“中國共產(chǎn)黨萬歲”,連續(xù)受刑3次達40分鐘,“神色不變,從容就死”(1927年4月29日《晨報》)。
20位烈士中的唯一女性、國民黨左派婦女領導人張挹蘭最后一個就義。當她在暮色中走向絞架時,敵人猶存幻想,對她說:“現(xiàn)在還來得及,他們都死了,沒人知道”,張挹蘭一言不發(fā),繼續(xù)前行,站在絞架下大喝一聲:“行刑吧!”在為中國革命獻出寶貴生命時,20位烈士中年齡最大的李大釗距38周歲尚有半年。
“殺人者終必覆滅”,經(jīng)過28年的浴血奮戰(zhàn),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下,終于迎來了李大釗預言的“青春中國”。在勝利的時刻,黨和人民更加懷念用鮮血和生命開辟道路的李大釗等無數(shù)革命先烈,誓言為烈士報仇雪恨。黨中央決定將李大釗被害案作為鎮(zhèn)反肅反的第一號重點案件,指定彭真和羅瑞卿負責查辦。羅瑞卿在中共中央直屬各機關、中央國家各機關、中共北京市委和人民解放軍駐京部隊干部大會上的報告《我國肅反斗爭的成就和今后的任務》中指出:“運動查出了十萬多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其中已經(jīng)混入黨內(nèi)的有五千多名,混入共青團內(nèi)的有三千多名。有不少反革命分子是血債累累、民憤極大的反革命劊子手,這樣的反革命分子在中央國家機關就查出了二百二十多名,殺害李大釗、陳潭秋、毛澤民、李兆麟、羅世文等同志的兇手,迫害方志敏、王若飛等同志的特務、反革命分子,都被清查出來了”。(《學習》雜志1958年第1期)
然而,新中國成立時距李大釗等被害已22年,奉系軍閥覆滅后,殺害李大釗的劊子手們紛紛投靠蔣介石,繼續(xù)為非作歹,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其中一些人又賣身日寇淪為民族敗類,對祖國和人民犯下了新的罪行??箲?zhàn)勝利和新中國成立后,他們自知罪不容誅,紛紛化名隱匿。茫茫人海,何處搜尋?
為鎮(zhèn)壓反革命、給先烈復仇。新中國公安人員以崇高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偵破,廣大人民群眾也積極提供線索。經(jīng)過周密偵察,在北京居民中發(fā)現(xiàn)了一個名叫“吳博齋”的人,經(jīng)反復核實,“吳博齋”真名吳郁文,曾任“京師警察廳”偵緝處長,正是“四六”大逮捕的主犯,以李大釗等革命先烈的鮮血換來了張作霖的“文虎勛章”。奉系軍閥覆滅后,吳郁文又任蔣軍中央憲兵教導總隊上??傟牳钡嚷殻瑓⑴c鎮(zhèn)壓“一二九”愛國學生運動,全面抗戰(zhàn)爆發(fā)后叛國投敵,在華北漢奸偽政權中歷任“北京特別市公署警察局偵緝總隊副”、“天津警察局特稿科長”等職,繼續(xù)反共反人民20余年。偵查確定后,于1951年6月20日緝拿歸案,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鑒于他在被捕時已身患重病,經(jīng)批準判處死刑后不予執(zhí)行,繼續(xù)治療,1953年6月17日病死獄中。
在吳郁文落網(wǎng)的10天之前,1951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接到居民趙某的一封檢舉信,打開信封,一段觸目驚心的文字映入眼簾:
謹向政府舉報,數(shù)年以前,曾在北京西北角寺廟露面的“了明禪師”,實系認賊作父的漢奸、特務分子,民國十六年,就是他率領軍警搜查蘇聯(lián)大使館,致大釗和先烈數(shù)十人慘受絞刑而殉難……望政府迅即覓取線索,務求捕獲,以彰國法。
接到如此十萬火急要案,北京市公安局豈能怠慢,當天便緊急上報彭真、羅瑞卿和北京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馮基平(原中共遼陽縣委書記、與李兆麟同為遼陽第24路義勇軍主要領導人),遵照彭真、羅瑞卿、馮基平的指示,成立了專案組,嚴密查詢“了明禪師”的真實身份和下落。
“了明禪師”真名雷恒成,化名趙志安,系清王朝遠房皇親。清末留學日本,學習警察技術,于宣統(tǒng)元年即1909年被清廷賜予警察兵科舉人,供職于京師警察廳。1912年2月29日夜至3月2日,袁世凱為對抗孫中山和南京臨時政府要他南下就職的邀請,守衛(wèi)北方軍閥老巢,一手策劃了北京兵變,以制造“北方不穩(wěn)”的假象,雷恒成奉袁之命,先是派警察參加兵變,參與焚掠北京東城、西城和北城,后又以“維護秩序”為名,屠殺北京市民,掩蓋事實真相,連事實上已成為袁世凱傳聲筒的英國《泰晤士報》記者莫理循在親眼目睹慘狀后,也不得不承認:“警察不過是脫掉制服同當兵的混在一起。這一切都是預先商量好的……整個騷亂中最令人痛心的是:沒有一個士兵受到懲辦。可能只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有些貧苦年邁的苦力,還有些婦女因為在被大兵毀掉的建筑物上廢墟上撿走些小木塊或小鐵片,就慘遭斫頭”(胡繩武、金沖及:《辛亥革命史稿》第4卷)。這次兵變中,北京居民遭受生命財產(chǎn)損失者數(shù)以千計。
此后,雷恒成在歷屆北洋政府中一直供職于警界,1927年4月6日,時任“安國軍總司令部”偵緝處副處長兼?zhèn)删冴犼犻L的雷恒成,和吳郁文一起,各率部下直接執(zhí)行了“四六”大逮捕,此后雷恒成又對被捕人員進行了殘酷刑訊。“東北易幟”后,雷恒成擔任東北軍憲兵司令部偵緝處長,曾于1930年4月12日參與破壞中共滿洲省委,并在審訊中再次對趙尚志等被捕人員使用毒刑,受到趙尚志的嚴詞痛斥。因其性情殘暴、刑罰嚴苛,故有“雷錘子”之稱。“九一八”后,雷恒成隨東北軍警撤退到北平,不久叛國投敵,追隨殷汝耕組建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1937年“七七”后因漢奸罪被國民黨第29軍逮捕并判處死刑,執(zhí)行前脫逃。華北淪陷后,雷恒成又追隨王克敏、王揖唐等大漢奸,投靠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和汪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在河北、山東等地歷充專員、道尹等偽職,最多時曾管轄22個縣,雙手沾滿人民鮮血??箲?zhàn)勝利后,雷恒成化名“了明禪師”,一度隱匿于北京,后又逃往南方。
經(jīng)過公安人員嚴密搜尋,雷恒成這個民族敗類、人民公敵終于在上海落入法網(wǎng)。1952年10月20日,雷恒成在審訊時供認:“當時只知道李是共產(chǎn)黨頭子,是著名的‘南陳北李’(即陳獨秀和李大釗——引者注)……李大釗的小號勃朗寧手槍被我留用了”。訊證明確后,華東公安部在處理意見中指出:“查雷犯恒成系大漢奸,又確系殺害我黨領袖李大釗等十余同志(原文如此——引者注)主謀之一”,建議處以死刑,立即執(zhí)行。并于同年12月17日經(jīng)部長許建國(后任公安部副部長、中國駐阿爾巴尼亞大使等職)審閱批準。1953年4月26日,“一聲正義的槍聲,使這個血債累累的大漢奸、殺害李大釗等革命先烈的劊子手,有了應得的下場”。
殺害李大釗的另一大劊子手王振南也受到了人民的審判。王系浙江紹興人,自北洋軍閥至蔣介石政府,一直效力于舊司法界。曾任“京師審判廳”刑庭推事(當時對法官的稱呼)。老同盟會會員、辛亥革命后廣東軍政府司法部第一任副部長汪祖澤(汪精衛(wèi)長兄汪兆鏞長子,國民黨統(tǒng)治時期擔任廣東高等法院院長)斥之為“熱心利祿,不明正義”。在審判李大釗案中,他秉承奉系軍閥“務須從重法辦,不可放松”的密令,同何豐林、顏文海一起,主持殺害李大釗等革命烈士。后在蔣介石政權中任“上海第一特區(qū)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因殺害李大釗有“功”。極受新主子賞識,據(jù)汪祖澤記述:“王即擢任此缺,雖是薦任職(北洋軍閥和國民黨政權的官職級別,分簡任、薦任、特任、兼任、委任5級——引者注),但因該法院設在租界,生活程度較高,除支付薦任最高級月薪四百元,另給特別辦公費四百元,雖簡任官亦無如此待遇優(yōu)厚,藉此為處死李大釗之報酬。王振南向任推事何以忽轉(zhuǎn)任檢察官,其中顯有特別原因,且此缺如此優(yōu)厚,人多覲覦。數(shù)年后,羅文干任南京司法部長,鄭天錫任次長,聞有覲覦上海特區(qū)此缺,求于鄭次長,鄭答以王振南為蔣委員長之人,不能任便更動。足見王振南之得此優(yōu)缺,實因仰承上峰意旨殺害李大釗所致”。證以馮玉祥“第一次國民政府委員開會,提案的人是譚延闿,提案是國民政府委員的薪金增加到每月八百元……結果,西北五省的旱災是沒有人過問,國民政府委員的薪金還是偷偷地按八百元發(fā)的,你看可恨不可恨?”(《我所認識的蔣介石》)的記述,王振南月薪竟與國民政府委員同等,其受寵程度可想而知。
在蔣介石政權司法界中,王振南秉其“熱心利祿,不明正義”之本性,大肆撈取不義之財,“官囊為之充滿” (汪祖澤語——引者注)。同時繼續(xù)血腥屠殺共產(chǎn)黨員和革命人民。1931年2月7日,王振南又主持殺害了龍華24烈士,被害者中有“二七”大罷工主要領導人之一、團中央委員兼組織部長、中華全國總工會執(zhí)委兼秘書長林育南(張浩、林彪堂兄)、李大釗創(chuàng)建的北京早期黨組織成員、中國早期北方職工運動組織者之一、中共江蘇省委委員何孟雄、著名的“左聯(lián)”文藝家柔石、殷夫(即白莽)、馮鏗、李偉森(即李求實)、胡也頻。魯迅曾為之悲憤賦詩:“忍看朋輩成新鬼,怒向刀叢覓小詩”。其中楊國華(即歐陽立安)犧牲時年僅17歲,為屠殺革命人民,王振南“法官”甚至將國民黨政權“不滿18歲者免于死刑”的法律也丟棄一邊。1957年7月15日,中國青年出版社在《紅旗飄飄》第2輯中,發(fā)表了龍華24烈士(文中誤為23人——引者注)的難友柴穎堂同志的回憶錄,詳細記述了烈士們殉難的悲壯情景:
過了半個月的時間,二十三位烈士死難的經(jīng)過,才從看守口里打聽出來。一個看守說:那天(即1931年2月7日——引者注)晚上,二十三位烈士被押出去后,蔣匪派了一連憲兵將他們押到樓上的法庭上,在昏黃的燈光下,上面一排高椅上匪法官、匪國民黨中央黨部的清黨委員、匪書記(即文書——引者注)坐在上面,旁邊兩個劊子手拿了執(zhí)行書,看看照片,對了每一個同志的臉,并要他們蓋指印,開始一、兩個同志認為這是解到南京去的公文(烈士被押出監(jiān)獄時敵人謊稱解往南京關押——引者注),糊里糊涂的就蓋上了。第三個輪到柔石同志,他在蓋手印時仔細看了一下,只見那上面寫著:“驗明正身,立即綁赴刑場槍決”幾個字。柔石同志把執(zhí)行書一推,轉(zhuǎn)過身來,對背后的同志們說:
“同志們,這是執(zhí)行書??!我們不蓋!”
楊國華正在他背后,一聽,就喊了起來:
“不蓋!他媽的,我們犯了什么法?”
后面的同志也憤怒地呼喊著:
“為什么我們二三十人到這里一個月了,連問也不問?”
“什么法庭哪,你們是一群豬玀!”
“打倒國民黨反動派!”
“中國共產(chǎn)黨萬歲!”
法庭上一陣大亂,同志們有的打破玻璃窗,有的拿起凳子向法庭上丟過去,幾個法官急急忙忙吩咐了一下憲兵連長:“立即拖出去執(zhí)行!”接著,都驚慌的躲到后面去了。二十三雙皮鞋、鐵鐐,用盡全身力量猛力地跺著地板。
憲兵上來拖人,二十三位同志盡力的抵抗著,堅決不下樓梯,抗議國民黨匪徒們的屠殺。憲兵用雪亮的刺刀逼他們下樓,也絲毫沒有效力。那個憲兵連長就下命令,用幾個憲兵拖著一個的辦法,一個一個把同志們從樓上拖下去,同志們被拖出去時,身上、腳上都被憲兵打得受重傷,站不起來了。劊子手沒有辦法,就把橫躺在地上的同志,一個一個的拖下去,直把他們拖到匪龍華警備司令部旁邊的制造局的大煙囪下槍殺了。有的同志在拖出門的時候,還頑強的喊著口號,掙扎著,和敵人搏斗,劊子手心慌意亂地把他們在門口就槍斃了。
第二天,匪監(jiān)獄當局要幾個難友到大煙囪旁殉難者的腳上敲鐵鐐。難友們險些哭倒在殉難同志的尸體上。
據(jù)他們回來時說:當他們看到被槍殺的同志時,四肢再也沒有一點氣力,手也舉不起來,拿不住鐵錘了。只見二十三個同志,除了三個女同志下身還留著一條短褲外,其余的人衣服全都被剝得精光。幾十個同志都橫七豎八赤條條的躺在那里。柔石同志頭與胸部連中十彈,胡也頻同志身中三彈,全身血肉模糊,楊國華同志頭上的鴨舌帽、腳上的皮鞋、襪子全都不見了。他的身子撲在柔石的胸脯上。女同志身上的衣服、頭上的發(fā)夾也被敵人拿去了。難友們在敵人的刺刀下,敲去了同志們的鐵鐐,把二十三個同志抬上卡車。匪憲兵在已犧牲的同志們的尸體上遮上油布,后來,就不知道被他們送到什么地方掩埋去了。(解放后才聽說,他們二十三人的尸體已在龍華偽警備司令部外面的荒野上發(fā)現(xiàn),現(xiàn)遷葬于上海大場烈士墓)。
自從這二十三位同志被槍斃后,足足有兩天沒有一個人講話。整個監(jiān)獄靜得連掉下一枚針的聲音也聽得見,大家連一口飯也吃不進。在那里坐牢的同志,一提到這事,還有說不出的難受。
龍華24烈士的鮮血,染紅了王振南“軍法司司長”的頂子。兩個月后,王振南又在自己的罪行錄上大書一筆。1931年4月27日,叛徒顧順章出賣了當時已被捕入獄但尚未暴露身份的中共中央委員、中國共青團和《中國青年》雜志創(chuàng)始人之一惲代英(化名王作霖)。28日,王振南手持惲代英在武漢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即黃埔軍校)任教官時的照片,親赴偽“中央軍人監(jiān)獄”指認惲代英,許以高官厚祿,勸誘惲代英背叛革命,受到嚴詞痛斥,王振南向蔣介石報告后,蔣介石當即下達了殺害惲代英的手令。29日,惲代英在刑場上大義凜然,高唱國際悲歌,怒斥蔣介石走袁世凱的老路,對外投靠帝國主義、對內(nèi)屠殺人民群眾,已成為歷史罪人,國民黨反動政權也難逃滅亡的命運。臨場監(jiān)斬的王振南見狀,暴跳如雷,急令開槍,又欠下了人民一筆血債。
新中國成立后,王振南潛伏上海6年之久,1955年12月終被緝獲歸案。1957年12月13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公審大會,宣判王振南死刑,立即執(zhí)行。在龍華24烈士就義之地,多行不義的王振南落得了可恥的下場。
在殺害李大釗的其他劊子手中,何豐林早在1922年擔任上海護軍使時,即“縱令警察壓迫絲廠女工及浦東紗廠的工人,仰承租界意旨,無故監(jiān)禁幫忙郵差罷工的李啟漢”(《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為二七慘案告全國工人書》,李啟漢是中國工人運動早期領導人之一,1927年廣州“四一五”反革命政變時犧牲)。1937年華北淪陷時充當漢奸,參與組建偽“臨時政府”并任武官長,1939年病死于北京。
顏文海以后曾任“陸??哲姼笨偹玖钚袪I軍法處”處長,是1931年6月25日河北省委大破壞的主兇之一,參與逮捕審訊薄一波、楊獻珍、安子文、劉瀾濤等。薄一波在《七十年奮斗與思考》上卷《戰(zhàn)爭歲月》中記述:“當時軍法處處長叫顏文海,外號活閻王。此人是‘紅胡子’出身,據(jù)說還是張作霖的拜把兄弟,屬奉系軍閥里的元老派”。1937年華北淪陷時充當漢奸,在華北偽政權中任職,抗戰(zhàn)勝利后潛逃失蹤。陳興亞曾參與帝國主義和奉系軍閥搜查蘇聯(lián)大使館的策劃,是“四六” 大逮捕的現(xiàn)場最高指揮官和1930年4月12日破壞中共滿洲省委的主兇之一,并于1928年2月逮捕殺害了中共北京市委書記、“覺悟社”創(chuàng)始人之一、周恩來“五四”時期在天津的最親密戰(zhàn)友馬駿(回族)。后任東北軍憲兵司令,抗戰(zhàn)勝利后隱居上海。關于他的結局說法不一,一說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時畏罪自殺,二說上海解放時驚懼過度導致心臟病發(fā)作而死,三說上海解放后逃往臺灣,20世紀50年代因家庭糾紛自殺身亡。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李大釗等無數(shù)革命先烈,把自己的熱血和生命貢獻給了祖國和人民,貢獻給了偉大的共產(chǎn)主義事業(yè)。2009年新中國成立60周年前夕,李大釗、惲代英光榮入選“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永遠受到黨和人民的尊敬緬懷,激勵著一代代后人為“青春的中國”、“赤旗的世界”奮發(fā)有為,而殺害他們的劊子手們,縱然逃脫了人民正義的復仇之劍,也注定要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經(jīng)受千秋萬代的口誅筆伐。
(作者簡介:尚金州,遼寧大連人,東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2006級博士。遼寧社會科學院地方黨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中共黨史與東北抗戰(zhàn)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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