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光明日報》2010年9月16日第04版,作者:耿建擴 強朝輝,原題:《河北深州發(fā)現(xiàn)朱元璋“圣旨校制”碑》
近日,河北深州市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員在老城區(qū)居民石永立住宅處發(fā)現(xiàn)一明代“圣旨校制”碑,該碑篆刻精美,保存完整,為研究明代學校的辦學制度、取仕標準、育人觀念、學科設置、教官獎勵等提供了實物佐證。
該石碑為青石質(zhì),碑首、碑身為一體,碑座早年已佚,通高163㎝,寬77㎝,厚30㎝。碑文刻于石碑正面,背為素面。石碑鐫刻于明洪武八年,由時任深州知州的朱瑛立石,將仕佐郎判官王鑒、權訓導魏素、儒士耿昕書。該石碑距今已有600余年,現(xiàn)碑身除少數(shù)幾處風化外,整體保存狀況基本完好。碑首為我國傳統(tǒng)的凸刻工藝雕刻的龍紋裝飾,正中端刻斗大楷書“圣旨”二字,上部豎刻皇帝朱元璋于洪武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發(fā)布的“學校格式”圣旨全文,計21行,170字。下部為“學校格式”的具體內(nèi)容,46行,分為16部分,主要對學生入學條件,選官分科教授,教官選拔及待遇,教官及生員的錄用、選拔、獎懲、黜退等做了詳細的規(guī)定,末行刻有立石、書丹者姓名及官職。
據(jù)《深州風土記》(光緒二十六年版,第四冊)載:“州故城縣廢學有朱瑛所刻碑,明初‘學校格式’也。”進一步印證了此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