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唐代書法家韋續(xù)寫的《五十六種書并序》。他說書法有56種書體,分的非常之細。
自三皇以前,結(jié)繩為政,至太昊氏,文字生焉。所謂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著于竹帛謂之書。書者以代結(jié)繩之政也,故字有六文: 一曰象形,“日”“月”是也;二曰指事,“上”、“下”是也;三曰形聲,“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武”、“信”是也;五曰轉(zhuǎn)注,“考”、“老” 是也;六曰假借,“令”、“長”是也。又曰字有五易,蒼頡變古文,史籀制大篆,李斯制小篆,程邈制隸書,漢代作章草是也。其八體者,更加刻符、摹印、蟲書、署書、殳書、傳信并大小篆,為八體也。后漢東陽公徐安于搜諸史籍,得十二時書,皆象神形也。又加二十三體,共定五十有六,列之于后:
一、太昊庖犧氏獲景龍之瑞,始作龍書。
二、炎帝神農(nóng)氏因上黨羊頭山始生嘉禾八穗,作八穗書, 用頒行時令。
三、黃帝史蒼頡寫鳥跡為文,作篆書。
四、黃帝時,因卿云作云書。
五、少昊金天時以鳥紀官,作鸞風書,文章衣眼,取以為象。
六、蝌蚪書因蝌蚪之名,故飾之以形。不知年代,或云 顓頊高陽氏所制,今古文是也。
七、帝嚳高辛氏以人紀事,象仙人形書,車器衣眼皆為之。
八、帝堯陶唐氏因軒轅靈龜負圖作龜書。
九、夏后氏象鐘鼎形為篆,作鐘鼎書。
十、殷湯時仙人務(wù)光作倒薤書,今薤葉篆是也。
十一、周文王史史佚因騶虞作虎書,有虎不害人,騶虞因此始也。
十二、周文王時赤雀銜書集戶,武士時丹鳥入室,以二祥瑞,故作鳥書。
十三、周法魚書因素鱗躍舟所作。一云漢武帝游昆明池,學(xué)士陳遵所作。
十四、填書,周媒氏作。魏韋誕用題宮闕,王廙、王隱皆好之。
十五、大篆書,周宣王史史籀所作也。亦曰籀篆,《石鼓文》是也。
十六、復(fù)篆,因大篆而重復(fù)之,亦史籀作。漢武帝用題建章闕。
十七、殳書,伯氏所職。文記笏,武紀殳,因而制之。
十八、小篆,周時所作。漢武帝得汾陰鼎,即其文也。
十九、仙人篆,古之所有。李斯善辨古文字,改為篆形也。
二十、麒麟書,魯哀公十三年西狩獲麟,仲尼反袂拭面,嘆“吾道窮矣”,弟子用為素王紀瑞所制也。
二十一、轉(zhuǎn)宿篆,宋司馬以熒惑退舍所作也,象蓮花未開形。
二十二、蟲書,魯秋胡婦浣蠶所作,亦曰雕蟲篆。
二十三、傳信鳥跡書,六國時書節(jié)為信,象鳥形也。
二十四、細篆書,李斯摹寫始皇碑序,皆用此體,亦曰繆篆。
二十五、小篆書,李斯刪古文作也。始皇以祈禱名山,皆用此書。
二十六、刻符書,鳥頭云腳,李斯、趙高并善之,用題印璽。
二十七、古隸書,秦程邈系獄中,變大篆所作。始皇嘉焉,拜侍御史,名徒隸之書,今為八分。
二十八、徒隸之書,因程邈幽囚為徒隸書也。邈字元岑。
二十九、署書,漢蕭何所作,用題蒼龍、白虎二闕。
三十、藁書,行草之文也,董仲舒欲言災(zāi)異,主父偃竊而奏之。晉衛(wèi)瓘、索靖善之,亦云相聞之用也。
三十一、氣候時書,漢文帝令蜀郡司馬長卿采日辰會屈伸之體、升伏之勢,象四時為書也。
三十二、符信書,六國時各以異體為符信所制也。
三十三、芝英書,漢武代有靈芝三,植于殿前,遂歌《芝房之曲》述焉,又名英芝。
三十四、金錯書,古之錢銘,周之皇府、漢之銖兩刀布所制也。
三十五、尚方大篆,程邈所述,后人飾之以為法焉。
三十六、鶴頭書,與偃波皆詔版所用,漢家尺一之簡是也,亦名鵠頭。
三十七、偃波書,即版書,狀如連文,謂之偃波。
三十八、蚊腳書,尚方詔版也。其字體側(cè)纖垂下,有似蚊腳,因而為名。
三十九、垂露篆,漢章帝時曹喜所作也。
四十、懸針篆,亦曹喜所作。有似針鋒,因而名之,用題《五經(jīng)》篇目。
四十一、章草書,漢齊相杜伯度援藁所作。因章帝所好,名焉。韋誕謂之草圣。
四十二、飛白書,蔡邕待詔,見門下吏堊帚成字所作。
四十三、一筆書,弘農(nóng)張芝臨池所制。其狀崎崄,有循環(huán)之趣。
四十四、八分書,漢靈帝時上谷王次仲所作。魏鐘繇謂之章程書。
四十五、蛇書,魯人唐終,當漢、魏之際‘夢龍繞身,寤而作之。
四十六、行書,正之小偽也。鐘繇謂之行狎書。
四十七、散隸書,衛(wèi)恒所作。跡同飛白。
四十八、龍爪書,晉王右軍所作,形如龍爪也。
四十九、藁及行隸,鐘繇變之,羲、獻重焉。
五十、晉二王重變行隸及藁體為八體書。
五十一、草書,王羲之飾古,亦甚善也。
五十二、虎爪書,王僧虔擬龍爪所作也。
五十三、鬼書,宋元嘉中,京口有人震死,臂上有篆,似八分也,今曰雷書。
五十四、外國書,阿馬鬼魅王之所授,其形似小篆。
五十五、天竺書,梵王所作《涅盤經(jīng)》,所謂“四十二章經(jīng)”也。
五十六、花書,河?xùn)|山胤所作。
《五十六種書并序》一卷,舊本題唐韋續(xù)撰,續(xù)不知何許人。前有小序,言后漢東陽徐安于搜諸史籀,得十二時書,旨象神形,又加三十三體,共定五十六種,似此書為續(xù)所傳,非續(xù)之書也。韋續(xù)《墨藪》亦載此篇,《墨藪》皆輯前人之作,亦為此書非續(xù)所作之一證。所云東陽徐安于,未詳何如人,十二種加三十三種亦不符五十六之數(shù)。編中所列太昊庖犧氏之龍書,炎帝神農(nóng)氏之穗書等,俱無根據(jù),不免附會。上古之時,文字簡單,書體未定,作書者僅為符號之用,各以巧意為之緣飾,事或有之,必以為書法之一種而羅列之,顛亦甚矣。宋朱長文《墨池編》曰:“所謂五十六種書者,何其紛紛多說耶?彼皆得于傳聞,因于曲說,或重復(fù),或虛誕,未可盡信也。學(xué)者惟工大小篆八分楷草行草為法足矣,不必究心于諸體爾。”據(jù)微信書法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