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昭彰,有腐必懲。6月11日,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一審宣判。對這一案件的依法處理,彰顯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執(zhí)政理念,昭示了我們黨依法懲治腐敗的鮮明態(tài)度和堅定決心。
黨紀國法對全黨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周永康作為黨和國家原領導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給黨和人民事業(yè)造成巨大損失,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嚴重損害法律尊嚴,必須依法予以嚴懲。綜觀此案,從立案、偵查、提起公訴到審理、宣判,整個過程都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依法按程序辦案,貫穿著“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基本理念。這充分說明,黨紀面前沒有特殊黨員,國法面前沒有特殊公民,無論權力大小、職務高低,沒人能當“鐵帽子王”,只要破壞法紀、踐踏法紀,就必然會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事實再次告訴我們,任何黨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和黨紀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和黨紀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和黨紀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都沒有超越憲法法律和黨紀的特權。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tài)勢,堅定不移地依法懲治腐敗,提振了全黨信心,增強了黨的威信,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信任和擁護,為經濟社會發(fā)展凝聚了強大正能量。事實證明,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已經成為當今中國的廣泛共識;依法嚴懲腐敗、清除害群之馬,是我們黨有力量的表現(xiàn),也是全黨同志和廣大群眾的共同愿望。
依法處理這一案件再次說明,我們黨敢于直面問題、糾正錯誤,勇于從嚴治黨、依法治國。堅持在法治的框架下懲治腐敗,使反腐敗走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著力用法律制度約束權力,把反腐倡廉建設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緊密結合起來,這是我們黨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根本方向。各級黨組織要自覺用法律制度規(guī)范和約束權力,確保權力在法治軌道上、制度籠子里運行,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腐敗問題的發(fā)生。要提高法律制度的執(zhí)行力,讓法律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確保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為民用權、秉公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
只有對黨紀國法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對一切誘惑腐蝕保持高度警惕,才能做到不越界、不越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帶頭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必須懂得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必追究的道理,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決不允許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必須牢記法紀紅線不可逾越、法紀底線不可觸碰,決不允許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凌駕于黨紀國法之上,決不允許干擾憲法法律實施、干涉依法辦案。必須進一步增強堅守法紀的定力、厲行法紀的意志,堅決同破壞黨紀國法實施、踐踏黨紀國法尊嚴的行為作斗爭,當好黨紀國法的守護者。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遠在路上。有全黨上下齊心協(xié)力,有人民群眾鼎力支持,有法律制度強力支撐,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征程上,我們就一定能打贏這場攻堅戰(zhàn)、持久戰(zhàn),管好黨、治好國,不負歷史使命、不負人民重托。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