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傷害兒童”是社會底線
8月24日傍晚,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發(fā)生一起傷害兒童惡性案件,一名6歲男童被騙至野外,犯罪嫌疑人將其雙眼殘忍挖出。目前,男童沒有生命危險,但已確定永久失明。山西警方確定嫌疑人為女性,懸賞10萬元征集線索。
不管是出于何種理由,挖去6歲兒童雙眼,天理人倫何在?這是一種沒有人性的獸行,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撫慰孩子的傷痕,需要盡快將兇手繩之以法,更需要反思如何才能更好地保護無辜兒童,讓他們不再受到傷害。
近來,傷害兒童事件頻頻發(fā)生。北京一男子因停車爭執(zhí),將一2歲女嬰摔在地上,致其搶救無效身亡;河南林州一民警,酗酒后突然搶走一男子懷里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后猛摔在地;黑龍江一父親因迷信用鋼針扎自己的女兒……兒童是一個需要特殊保護的弱勢群體,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幼稚,客觀上也容易成為被害人群。讓兒童承受這個世界的陰暗面,顯然是文明所不能容忍的,傷害兒童的行為也必須遏制。全社會都應該行動起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保護每一個孩子不受到傷害。
其一,保護兒童的權益和生命安全不能有空白,家長、學校、社會要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和自我保護教育。其二,法律要加大對虐童、拐賣兒童等針對兒童犯罪的打擊力度。最重要的是,“不傷害兒童”是社會底線,不容逾越。不能放過任何一只伸向孩子的黑手,也不要忽視任何一份可以改善現實的努力。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