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成全了“4妻10子”的荒唐事?

時間:2012-12-10 10:12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往往不難,難的是如何對導致此類荒唐事的病灶進行“刮骨療傷”。

  正當網(wǎng)民對山西一人大代表“4妻10子”的消息將信將疑時,有媒體調查已確認了這個荒誕不經(jīng)的傳聞。據(jù)悉,太原市小店區(qū)人大代表李俊文的10個孩子中,最大的21歲,最小的僅1歲,孩子之多、年齡跨度之大,讓人大跌眼鏡。

  身為人大代表,李俊文定然知道我國婚姻法確立的一夫一妻制原則,懂得“只生一個好”的基本國策,更應知曉重婚是違法行為。然而,這些法治常識竟令人難以置信地盡數(shù)失靈。

  對李俊文的行為如何定性,是一個前提性的判斷。其人大代表資格已被終止,但還需在法律上進行分析。根據(jù)刑法及司法實踐,重婚罪中又與他人結婚的情形,既包括騙取合法手續(xù)的登記結婚,也包括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即便前一個是法定婚姻而后面是事實婚姻,也難逃重婚罪的制裁。從目前披露的情況看,李俊文無疑涉嫌重婚罪,需要啟動刑事司法程序予以追究。

  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往往不難,難的是如何對導致此類荒唐事的病灶進行“刮骨療傷”。一名村干部與4個女人生育10個子女,其中9個順利落戶村里,這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問題?據(jù)報道,這已是“公開的秘密”,村里無人不知。沒有絲毫掩飾,更談不上些許包裝,這種狂妄與自信,究竟是源自當事人的法盲,還是覺得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里”無須理會別人怎么說?

  在“4妻10子”事件發(fā)生背后,我們還須追問,眾多子女順利落戶是誰給開的綠燈?面對舉報何以連任村委會主任、當選區(qū)人大代表?集體失察之后,基層監(jiān)督又緣何沒起作用?這些經(jīng)不起拷問的問題都有待仔細調查,以還原此事的來龍去脈,找到病灶才可能根治修復。

  目前,太原市小店區(qū)的人大、紀委、政法委、西溫莊鄉(xiāng)等部門已成立聯(lián)合工作組。但不得不提醒,調查的主體中可能就有涉嫌失職瀆職的責任單位。剔除合理嫌疑,尋求一個更中立、更公正的調查程序,才是防范類似事件再度發(fā)生首先要做好的事。傅達林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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