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市委書記張智全在主持召開景泰明長城保護情況專題匯報會時強調,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保護提出的“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16字方針,加強管理打好主動仗,保護好歷史遺跡,留住明長城的燦爛文明。
市委副書記、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齊永剛,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趙鵬程,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李生發(fā),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陳其銀,副市長吳震、宿俊乾出席會議。
據(jù)介紹,景泰境內的明長城修建于明萬歷二十七年,東起景泰縣蘆陽鎮(zhèn)黃河索橋,縱貫景泰長達69公里,西入古浪縣境,長城墻體為黃土夯筑,2006年被國務院公布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全面做好保護工作,景泰縣出臺了長城保護的相關政策,設立了對長城保護的地方性法規(guī),積極謀劃長城保護項目。2015年8月,景泰縣專門成立文物局,按照文物保護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縣情實際,建立了縣、鄉(xiāng)、村三級文物保護網(wǎng)絡。全縣11個鄉(xiāng)鎮(zhèn)和涉及文物保護的121個村組均成立了文物保護領導小組,確定文物保護員154名,將48段長城、5個關堡及其他101個文物保護點的巡查義務和保護責任落實到人。
張智全指出,歷史文物和遺跡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景泰明長城又是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責任重大,市、縣、鄉(xiāng)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守土有責”思想,把景泰明長城保護工作擺在突出位置,積極謀劃長城保護項目,以項目建設促進長城保護。要通過地方人大立法,制定保護法規(guī),為長城保護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要完善現(xiàn)有保護方案,強化保護管理措施,堅決制止人為破壞,盡量保持長城原狀。媒體的監(jiān)督和報道,說明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要歡迎和接受媒體的監(jiān)督,及時正面發(fā)聲,滿足媒體和群眾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以更好促進我們的保護工作。要增強廣大群眾對長城保護的知曉率,引導群眾牢固樹立長城保護意識,為長城歷史文物保護工作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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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