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2月9日訊 隨著微信的流行,在微信朋友圈里做生意的人也多了起來。在不少人感嘆在微信朋友圈里購物十分便捷時,家住烏魯木齊市寶山路和楓雅居的王媛媛卻遇到了這樣的麻煩——在給微商付完款后,她居然被微商加入了“黑名單”了。
2月5日,王媛媛向記者講述了這次不愉快的購物經歷:“我的微信好友里雖有這位微商,但我并不認識她,平日里,她會在朋友圈里發(fā)一些商品的圖片。之前我從沒買過她的商品,前幾天我看她在賣奶油草莓,就問她價錢,她回復得很快,一公斤80元,還可以優(yōu)惠,說從北京發(fā)貨到新疆只用一天。我就預訂了兩公斤,隨后通過轉賬的方式將錢打給了她。當我問她什么時候發(fā)貨時,她說第二天下午發(fā)貨,可到第二天晚上我也沒收到發(fā)貨信息。當我再次發(fā)信息問她時,她又說當天忙,第二天一定發(fā)貨。過了一天我又問她,剛開始信息還可以發(fā)過去,隨后微信就提示我已不是對方的好友,需進行驗證才能發(fā)送消息,這時我才發(fā)現被騙了。”
當記者詢問王媛媛是否進行維權時,她無奈地說:“在淘寶上買東西遇到問題有投訴方式,但在微信朋友圈里購物遇到問題卻不知道該找誰投訴。我只舉報了該微商的微信,并提醒朋友防止被騙。以前從沒碰到過類似的事,就當接受一次教訓吧。”
記者了解到,微商通過微信進行營銷,目前還處于初級發(fā)展階段,比較簡單也比較混亂。微商開店幾乎沒有門檻,多依靠人脈關系,在微信朋友圈里簡單介紹商品,成功交易后便可實現收益。既不用像實體店一樣去辦營業(yè)執(zhí)照,也不用像開淘寶店一樣交信用押金,只要有手機和充裕時間的人都能開微店。
北京大成(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馬艷玲律師表示,微商在微信朋友圈里做生意,屬于在非合法交易平臺上賣商品,店鋪沒有專門注冊,一旦出現問題,消費者難以維權。目前,國家并沒有出臺相關管理方法去規(guī)范微商經營,消費者如果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前提是對方必須是有資質,進行過注冊的店鋪。如果在微信朋友圈買到假貨或遇到沒發(fā)貨就被“拉黑”的情況,產生糾紛屬于簡單的民事糾紛,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協會也難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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