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4月16日訊 據亞心網報道 (記者 李昀霞 通訊員 孟亞東 張玉蘭)32歲的西安籍男子牛某從西安乘火車到烏魯木齊途中跳車死亡。事件發(fā)生后,牛某的家屬向烏魯木齊鐵路法院起訴,要求西安鐵路局賠償66.1萬元。4月15日,經烏魯木齊鐵路中級法院主持,雙方達成調解,由西安鐵路局向牛某家屬一次性支付各項費用330691.75元。
2013年3月26日20時20分, 牛某從西安車站乘坐由西安鐵路局擔當承運任務的臥鋪列車前往烏魯木齊。3月28日凌晨3時許,牛某的行為開始表現異常,當日7時許,當列車行駛至新疆哈密雅子泉車站至了墩車站間時,牛某從運行的列車10號車廂門跳車,恰被此時通過的烏魯木齊鐵路局貨運列車碾軋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當日上午,牛某的母親和妻子得知了他的死訊,認為鐵路部門應當擔責,遂將西安鐵路局告上法庭。牛某的家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列出了詳細的死亡賠償單,包括他從小學到大學的培養(yǎng)費用,以及喪葬等各種費用,總共要求賠償66.1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牛某持有列車下鋪車票一張,憑此客票,可以認定牛某與西安鐵路局已經建立了運輸合同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相關規(guī)定,牛某在運輸途中死亡,西安鐵路局應對牛某的死亡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牛某在列車行駛途中跳車,對損害后果的發(fā)生也具有責任。因此,法院判決由西安鐵路局承擔50%的賠償責任,即向牛某家屬賠償33069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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