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1月18日訊 11月17日,在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陜西省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組織辦法(試行)》(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據了解,該辦法有望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我國憲法宣誓制度已正式建立 陜西逐步細化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jiān)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在草案當中的第九條,對宣誓誓詞如上表述。
記者了解到,今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標志著憲法宣誓制度在我國以立法的形式正式建立。
陜西省的辦法草案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反復研究修改,本著既突出重點、又兼顧各方、同時便于組織實施的原則,對各類宣誓活動作了進一步明確,對宣誓儀式的組織、宣誓誓詞、宣誓動作、宣誓著裝、宣誓場所等作了具體規(guī)定。
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列入宣誓范圍 “一府兩院”由任命機關組織
草案當中提出,憲法宣誓人員的范圍包括本省各級人大選舉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任命、決定任命、批準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
記者了解到,為貫徹中省關于加強縣鄉(xiāng)人大工作的精神意見,草案將鄉(xiāng)鎮(zhèn)人大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也列入宣誓范圍。關于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者通過的國家工作人員的宣誓,草案規(guī)定,由大會主席團組織,也可委托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織。
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或者決定任命的人員的宣誓儀式,由本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組織實施。草案還規(guī)定,關于“一府兩院”任命的人員的宣誓儀式,由任命機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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