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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北網(wǎng)6月11日訊 自從妻子楊某換了智能手機,下載了微信以后,周某就察覺,楊某經(jīng)常外出至深夜才回家,行蹤十分可疑。為解開疑團,2014年10月15日凌晨4時許,周某趁楊某熟睡時翻閱了其微信,發(fā)現(xiàn)妻子與同村徐某往來密切。
周某懷疑妻子楊某與徐某有不正當關系,為了印證自己的判斷,周某趁楊某熟睡時,用楊某手機給徐某發(fā)消息邀請徐某來家中玩耍。之后,周某將此情況告訴其兒子(另案處理),周某藏于自家雜物間,周某兒子藏于房門背后,等待徐某前來。
徐某收到微信后,以為楊某老公不在家,就提著早餐來到了周某家中,徑直走進了楊某臥室,周某在雜物間內(nèi)看見徐某已進入自家臥室,就從雜物間床下取出提前準備好的木把釘錘,與其兒子一起沖進臥室,周某用拳頭和釘錘,周某兒子用腳對徐某進行毆打,楊某上前勸阻,周某就將楊某推出了臥室,周某兒子也跟著出了臥室。
周某邊打邊斥責徐某破壞了自己家庭,并要求徐某拿出兩萬塊錢來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并保證此后再不往來,這件事就算了。徐某害怕繼續(xù)挨打,就給周某打了一張兩萬元的借條,并寫明了自己父母的姓名及自己的電話號碼及還款期限。周某擔心徐某不認賬,讓其兒子在家里找來縫衣針,將徐某的拇指刺破,讓徐某在借條上按了兩個血指印后,才讓徐某離開。
徐某從周某家離開后,立即報警。周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近日,漢臺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周某以徐某與其妻有不正當關系為由,對徐某實施毆打、要挾,讓其出具二萬元借條,強行索取他人錢財。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遂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周某罰金人民幣5000元。
http://news.hsw.cn/system/2015/0611/2638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