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2月22日訊 在保護區(qū)發(fā)現野生羚牛,兩男子肢解后試圖運走食用、銷售,被護林員發(fā)現。近日,長安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兩涉案男子各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巡邏時發(fā)現有人偷運野生動物
去年12月16日上午,長安區(qū)某林場護林員楊某巡邏時發(fā)現林場內河邊路面上有二輪摩托車輪胎痕跡,沿著輪胎印走了約一公里,發(fā)現兩輛摩托車。楊某懷疑有人在林場非法活動,就聯系兩位同事在出口處守候。當晚7時許,兩男子開摩托車從林場駛出,被楊某三人攔住,一男子放下摩托逃走,一名騎紅色摩托車男子被抓。
楊某三人在摩托車上發(fā)現四個袋子,里面裝著動物的肢體、部分內臟及兩把刀,當他們轉移袋子時,騎紅摩托車的男子趁機逃走。后經辨認,袋里裝的是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羚牛。于是,林場方面報警。
警方最終鎖定嫌疑人陳某、諶某。警方通過對兩人家屬做工作,同年12月27日兩人投案。
當場肢解野生羚牛準備運走銷售
據兩人交代,去年8月,他們在林場挖草藥時,發(fā)現有人下鋼絲套獵捕野生動物。去年12月15日,兩人商議次日悄悄去林場查看是否有動物被套住。次日早6時,他們來到林場,在山頂處發(fā)現有一只被鋼絲套套住的羚牛。兩人就地將羚牛剝皮、肢解,將肉分解成八塊,與部分內臟和四個蹄子一起裝入四個編織袋中,將頭、皮、部分內臟丟棄在現場,在準備運走時被發(fā)現。
諶某說,他知道羚牛是野生動物且屬于國家所有,他們準備運走后一部分吃掉、一部分賣掉。
案值按羚牛資源管理費12.5倍算
檢察院認為,陳某、諶某的行為構成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且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長安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陳某、諶某已構成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
根據規(guī)定: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價值標準,按照該種動物資源管理費的12.5倍執(zhí)行。該案羚牛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資源管理費為3萬元,因此該案涉案價值37.5萬元。
法院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2000元;判處諶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0000元;將作案工具“豪爵”牌摩托車兩輛、刀具兩把予以沒收。
http://news.hsw.cn/system/2014/1222/1970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