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招辦向全省高考考生及家長致公開信
為了營造安全和諧、公平公正的考試環(huán)境,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5月27日,省招辦致全省高考考生和家長公開信并作特別提醒。
《公開信》指出,近幾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關心和支持下,我省教育事業(yè)取得了快速的發(fā)展。高考考場實現(xiàn)了標準化,誠信考試蔚然成風,考務操作全過程實施視頻監(jiān)控,招生政策公開透明,考務工作有章可循,違規(guī)處理辦法更加完善、更加嚴厲。
《公開信》提醒,一、考生要按準考證上各科入場時間到達考點參加考試。所有考生進入考場前必須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使用金屬探測設備進行的安全檢查和考生身份驗證檢查。
切記: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有毒化學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攝像、掃描設備、涂改液、修正帶、書本、筆記本以及手機、手表、電子手環(huán)、具有無線接收和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二、在外語科目聽力環(huán)節(jié),考生如果對音響效果有意見,必須舉手示意,且不準出聲,待監(jiān)考員走近時低聲反映本人意見,然后繼續(xù)答題。如果考生沒有舉手示意對聽力音響效果提出問題,對考試結束、離開考場后才提出的任何意見均不予受理。
三、考生不得遲到,要按時到達考點學校參加考試。遲到15分鐘不能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外語科目考試14:45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四、各位考生要端正考風,嚴肅考紀,摒棄一切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頭,誠信考試。如果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如有考試作弊行為的,將會依照“教育部33號令”“刑法(九)”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厲的懲罰。
省招辦向社會鄭重承諾:在考試招生錄取過程中,將堅持以人為本,情系考生,恪守公平公正原則,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誠信考試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