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3月15日訊 據(jù)青海新聞網(wǎng)報道 記者從省林業(yè)廳獲悉,為了在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同時,切實維護好廣大受損農牧民群眾的利益,我省開展了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試點工作。去年在省內野生動物“肇事”、群眾受害較為嚴重的地區(qū),共受理各類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案件80起,損失金額達128.73萬元。
自2012年1月1日《青海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辦法》(以下簡稱《補償辦法》)實施以來,省林業(yè)廳積極爭取補償投入,試點工作順利進行。依據(jù)《補償辦法》規(guī)定和標準,2013年全省共兌現(xiàn)省級財政應承擔的補償金額38.93萬元,補償范圍涉及玉樹、海北、海西所轄縣80戶受害嚴重的牧民群眾。
為依法做好補償工作,2012年省林業(yè)廳積極爭取國家林業(yè)局補償試點經(jīng)費90萬元,并于2013年陸續(xù)開展了相關補償試點工作。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我省依據(jù)《補償辦法》和實際情況,制定了《青海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辦法實施細則》,對補償對象、標準、調查取證以及申報程序、補償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2013年省林業(yè)廳專門下發(fā)文件對實施和兌現(xiàn)補償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使受害牧戶的利益得到依法補償。
http://www.qhnews.com/newscenter/system/2014/03/15/011332362.shtml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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