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取消二手車限遷有關政策 符合條件的均可遷入
從6月27日起,銀川市對二手車限遷政策作出調整,以進一步規(guī)范該市二手車市場秩序。
6月27日,銀川市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取消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即日起,對《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機動車排氣嚴格執(zhí)行國Ⅳ標準的通知》(銀政辦發(fā)〔2012〕35號)、《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銀川市2015年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銀政辦發(fā)〔2015〕60號)中與國辦發(fā)〔2016〕13號文件相抵觸的政策全部取消。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在環(huán)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內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xù),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除外。
據了解,國務院辦公廳3月印發(fā)《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6〕13號),要求營造二手車自由流通的市場環(huán)境,各地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及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qū)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經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此次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的通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16〕13號)和自治區(qū)政府督查室有關要求,并經銀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就取消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有關事宜給予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