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第八次全國民政會議提出“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方針,甘肅各地在貫徹這一方針時,堅持生活救濟與生產扶助相結合,在保證災民生活前提下,把救災工作重點放在發(fā)展生產、解決群眾溫飽上。
2、措施
(1)黨政齊抓。建國以來,各級黨政領導始終把救災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各種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扭轉了以往遇災無人管,大災荒餓死人的歷史,使災荒面逐漸減少,災荒程度逐漸減輕。
(2)生產自救。依靠群眾生產自救是黨和政府抓生產救災的首要任務,也是災民解決生活困難的根本途徑。通過自力更生、群眾互助、政府幫助,增強了防災抗災和生產自救的能力。
(3)國家救濟。各級人民政府認真貫徹黨在各個時期制定的救災工作方針、對無自救能力的災民,給予必要的救濟和扶助,解決他們在吃飯、穿衣、住房和治病方面的困難。
(4)募捐援助。各級人民政府發(fā)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中華民族優(yōu)良傳統(tǒng),動員社會力量支援災區(qū)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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