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先生的美文,使廣大讀者、特別是“汪迷”們愛得要死,可是他的公文水平,實在不敢恭維。或者可以說,他一點公文基礎都沒有。
說這話是因為前不久朋友龍冬,在網上曬出汪先生的一件手稿,是工作證遺失,要求單位給補辦的申請。
申請寫在一張普通的、過去郵局經常賣的雙紅線信箋上。全文如下:
報 告
請準予補發(fā)工作證。
我的工作證記得是放在家里,但最近翻箱倒櫳,一直找不到。我因急用 (有一筆較多的稿費待?。?,需要工作證,特請予補發(fā)。
我生性馬虎,常將證件之類的東西亂塞,今后當引以為戒。
汪曾祺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信的右下方是一個審批人的批示:請補發(fā)一份,原工作證作廢,找到后交回銷毀。劉學義,七月二十八日)。
整個報告,從審美的角度來看,布局合理,疏朗有致。一手清秀的行草小字,其間還夾帶著少許繁體,如報告的“報”字,補發(fā)的“補”字,馬虎的“虎”字,等等。不開玩笑地說:這是一幅不錯的書法作品。
龍冬在微信中留言:“每看一遍都覺得好玩極了!”
確實好玩。這篇報告的公文范式全無,而文學性還蠻強。短短的幾行字,就有“翻箱倒櫳”,“生性馬虎”,“東西亂塞”等形象化的文學語言。括號內的“有一筆較多的稿費待取”的補述,也十分有趣,好玩也真是好玩的。但要說公文的規(guī)范,則差強人意。公文的要求是簡潔準確,不能有半句廢話。而這些要素,在此文中,似一點兒也見不到。
汪先生的這份公文,可以收到大學 《應用文教學》 的案例中,作為反面事例,是一份極好的教材。我初步分析,至少有三個明顯錯誤。一是文種混用。證件丟了,申請補發(fā),顯然是申請,而不應是報告。二是不符合“申請”文種規(guī)范。開頭漏寫“主送單位”,如“人事科”之類。三是語言不符合公文要求,公文要求陳述性的語言,而該文通篇是描述性和形象化的語言。
我不揣冒昧,三十四年后為他老人家代擬一份,不知是否稍顯規(guī)范。代擬如下:
申 請
人事科:
本人不慎將工作證遺失,因需急用,特申請予以補發(fā),懇請幫助解決。
此致敬禮!
申請人:汪曾祺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汪先生在西南聯(lián)大,上 《西洋通史》 課時,曾畫過一張馬其頓王國的地圖,他的老師皮名舉先生在他的作業(yè)上批了兩行字:“閣下所繪地圖美術價值甚高,科學價值全無。”汪先生后來也曾寫過他的老師沈從文,說沈先生是一位抒情的文物工作者 (大意),寫詩贊其師“玩物從來非喪志,著書老去為抒情”.汪先生的這份申請報告,也可以說是一份“抒情的申請”.其實在此之后,他還給家鄉(xiāng)高郵的市長,寫過一份要求歸還祖屋的報告,那也是一份別出心裁的文字,這里也不妨與大家分享---
××市長:
近聞高郵來人云,造紙廠因經濟效益差,準備停產。歸還我們的房屋,此其時矣。我們希望市房管局落實政策,不要再另生枝節(jié),將此房轉租,另作它用。
曾祺老矣,猶冀有機會回鄉(xiāng),寫一點有關家鄉(xiāng)的作品,希望能有一枝之棲。區(qū)區(qū)愿望,竟如此難嘗乎?
即致
敬禮!
汪曾祺
1993年5月30日
這封信函,是追要祖宅的,可一點都不“激烈”,還“文乎乎”的。---“區(qū)區(qū)愿望,竟如此難嘗乎?”---不見一點報告的痕跡,卻完全是“歸有光式”的抒情。
人有所長,就有所短。汪曾祺去世近二十年了,他的作品已經同冰心、魯迅、林語堂、張愛玲等現(xiàn)代作家排在了一起,深受讀者喜愛??伤墓乃?,從僅有的以上兩份材料看,實在不敢茍同。當年他要是在某個單位擬文告,恐怕會鬧出不少的笑話來呢。
以上的兩份手稿,從另一個方面,也見識了汪氏其人,映照出汪曾祺的另一個側面(或者換一種說法,文學語言、文學狀態(tài),已經成為他的一種自覺),也不失為文壇的一個佳話。
2016年3月13日,此新年第一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