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時公堂上,常掛有“明鏡高懸”的匾額。據(jù)漢朝劉歆著《西京雜記》記載,公元前206年,秦朝滅亡,劉邦進(jìn)入咸陽宮,看到一方鏡,人直來照之,影則倒見;以手捫心而來,則見胃腸五臟;如宮人有邪心,則膽張心動。秦始皇常以此鏡照宮人,膽張心動者殺之。因此鏡出自秦地,故又稱為“秦鏡”.又因此鏡功能奇特,人們又用來比喻判案公正的法官。
后來,無論清官還是貪官,為標(biāo)榜自己公正無私,都在公堂上掛起“秦鏡高懸”的匾額,后逐漸變?yōu)楦ㄋ椎?ldquo;明鏡高懸”.
據(jù)《民風(fē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