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取”字與“耳朵”有關(guān)?莫非是古人把偷聽人家的私情話就開始叫做“聽取”了?看了甲骨文“取”字的字形,又查了《說文解字》,才知道“取”的本義就是“割掉耳朵”,并且還是割掉左耳朵的意思。
割掉耳朵才叫“取”,在今天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但在古人眼里,“割耳朵”卻是易如反掌。他們不但割動物的耳朵,也割人的耳朵?!吨芏Y·夏官·大司馬》:“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意思就是說,捕獲大的野獸交給公家,捕獲小的野獸歸自己私有,只是別忘了把野獸的左耳朵割下來,以此來評定成績。怪不得“取”字的“耳朵”在左邊。
《資治通鑒·唐紀》:“取吳元濟。”這里的“取”,割的就不是野獸的耳朵,而是人的耳朵了。后來戰(zhàn)場上就不光是割耳朵的事情了,大家把割掉敵人的頭顱也算作“取”,這樣就把“取”字擴大化了。在古代,無論是捕獲野獸還是抓獲俘虜,都要割下他(它)的耳朵,以便去邀功領(lǐng)賞。
我們再看看甲骨文的“取”字,左邊是一只“耳朵(耳)”,右邊是一只“手(又)”,這是一個會意字,表示用手將耳朵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