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百姓出行消除更多“路障”
昨天,公安部發(fā)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為群眾辦實事” 12項便利措施。最受關注的亮點,是試點推行電子機動車駕駛證。自6月1日起,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將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并于2022年全面推廣。電子版駕駛證與紙質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實時查詢、出示、核驗,且通過數字簽名防偽技術,以保證其安全性。
不少車主都遇到過尷尬一幕:交警來查駕照,發(fā)現沒有隨身帶,只得接受處罰。開車必須隨身攜帶駕照的規(guī)定,是出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必要考慮,也便于交警及時處理交通違章問題。然而,在電子化的時代,必須出示紙質版駕照的規(guī)定已經落伍。駕照所代表的駕駛資格,完全可以通過電子信息、大數據等高科技手段記錄和證明。近年來,對于因忘帶駕照而遭到處罰的吐槽頗多。已有人大代表呼吁,加快推動機動車駕駛證等證件的信息化發(fā)展。
民有所呼,政有所應。公安部試點推行駕駛證電子化,自然會減少群眾對于忘帶及遺失駕照的擔憂和困擾。在幫助車主從容接受執(zhí)法檢查的同時,電子駕駛證也將提高民警的執(zhí)法效率,并節(jié)約龐大的證件耗材。除此以外,這項“云上證明”還能在客貨運輸、保險購置、車輛租賃等場景中自如使用,是一項實實在在的便利。這項減證便民、簡政放權的舉措,順應的是電子化、無紙化的大勢。
同樣值得點贊的,還有本次發(fā)布會上其他十余項便民出行措施。例如,在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考試中,取消科目二下的“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增強了不同擋汽車考試的針對性;試點小型非營運客車二手車交易登記可“跨省通辦”,避免了群眾在轉入地辦理交易登記時往返兩地的麻煩。無論是證件信息的互聯互通,還是交易、考試等領域的環(huán)節(jié)簡化,每一個細節(jié)的改進,都是為群眾出行消除“路障”,更是為交通管理鋪平前路。(殷呈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