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14日訊 肇事逃逸被交警攔截后,竟然想行賄交警了事。1月8日,高速公路第一支隊龍泉大隊民警給予肇事司機吳某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1月8日11時20分,高速公路第一支隊龍泉大隊接報稱,一輛黑色起亞無牌越野車將另一輛在連霍高速永登段正常行駛的黑色越野車逼停刮擦后逃離現場。接報后,龍泉大隊民警立即前往永登收費站匝道口進行攔截。15分鐘后,一輛無牌黑色起亞越野車被民警攔下。民警發(fā)現,該車右后部有明顯的刮擦痕跡,并在該車后備廂發(fā)現車輛號牌,號碼為魯Q·899GY。大量證據面前,駕駛人吳某并未認識到其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而是掏出一沓百元鈔票塞給民警希望從輕處罰,民警在嚴辭拒絕的同時,對其進行了耐心的說服教育,最終吳某表示愿意接受處罰。
隨后,龍泉大隊對吳某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據法律采取扣留機動車的強制措施,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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