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打工母親為讓兒子讀公辦校辦假章被抓

時間:2013-08-15 08:58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王梅 袁國禮 點擊: 載入中...
  

李剛說,兒子無法入學讓自己一籌莫展,但為了給孩子辦證妻子被抓,讓他更是走投無路

 

空白的無人監(jiān)護證明,是北京當?shù)氐墓潭ǜ袷?/p>

 

       大西北網(wǎng)8月15日訊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還有半個月,北京的小學便要開學,但山東籍在京兒童軍軍(化名)今年在北京上小學的希望已成泡影。
  
  按照北京市規(guī)定,非京籍兒童在京上學,其父母需辦理“五證”后才能給孩子辦在京上學的借讀證。由于提供的暫住證達不到時限,且山東老家出具的無監(jiān)護人證明是信箋紙手寫被指不合格,軍軍的借讀證明辦不下來。為“補齊”合格證件,軍軍母親韓美麗(化名)想到了辦假證、買假章。8月9日交易當天,她被昌平區(qū)回龍觀龍園派出所當場抓獲。
  
  □事發(fā)
  
  買公章時當場被抓
  
  軍軍的父親李剛(化名)介紹,8月9日晚7點左右,他接到龍園派出所的電話,稱妻子韓美麗被傳訊,“派出所只說我愛人讓帶話,替她向她的單位請個假。”李剛稱,當時聽到這話他傻了,他無法想出,平時內(nèi)向的妻子到底會犯什么事。
  
  回家安頓好孩子,李剛趕到龍園派出所了解情況。詢問民警得知,韓美麗買假章時被當場抓獲,“說涉嫌買賣公章,違法了。”
  
  李剛這才反應過來,妻子要買老家鄉(xiāng)政府的公章,為了給6歲的兒子軍軍制造一張蓋有鄉(xiāng)政府公章的“合格”證明,以便辦理在京借讀證明。
  
  □緣起
  
  折騰多次沒辦到借讀證
  
  李剛介紹,進京打工以來,夫妻兩人一直將孩子帶在身邊。
  
  大女兒珍珍(化名)在一所私立中學上初二。這所中學畢業(yè)后只能上職高,李剛打算讓珍珍回老家上初三,以便讀高中和大學。這條折騰的路讓李剛下決心:軍軍必須在北京讀公立學校。
  
  夫妻倆打算將軍軍送到附近的霍營小學。霍營小學離一家人的租住地不到兩公里,“孩子擱眼前更放心。”
  
  按照北京市教委規(guī)定,非京籍兒童在京借讀需具備“五證”: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yè)證明、戶口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出具的在當?shù)貨]有監(jiān)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
  
  今年5月中旬,夫妻倆開始辦“五證”。李剛回憶,兩人去了三四次街道辦,花了半個多月時間,直到5月29日才把五證辦齊。
  
  李剛回憶,5月20日左右,夫妻倆第一次來到霍營街道辦,當時工作人員不在,借讀證明沒辦成。
  
  5月22日,兩人再次來到霍營街道辦。李剛稱,當時工作人員很忙,匆匆將材料看了一下告知其缺少證件不能辦理。“我問缺什么他沒搭理我,就說讓我自己去看門上貼的公告。”辦公室門上貼著的一張公告上有關于“五證”的具體要求,李剛便拿紙抄了一份。
  
  對比要求,李剛發(fā)現(xiàn),準備的材料中缺少一份在京居住證明。
  
  “我問工作人員除居住證明外還少什么,他們告訴我還得要兩人的社保繳納證明。”李剛稱,妻子韓美麗在一家冷飲廠上班,有社保,但自己來北京后一直在打零工,沒有社保,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證明,“工作人員說只有一個人的行不通。”
  
  聽到韓美麗抱怨孩子在北京上學難后,其同事王女士主動將自家的房產(chǎn)證借給韓美麗辦理在京居住證明。“我們一直是同事,她人挺老實,我不在家的時候就幫忙看家看孩子。”王女士覺得自己也應該幫幫忙。
  
  由于王女士的房產(chǎn)位于回龍觀,且借讀證只能在居住所在地片區(qū)辦理,王女士陪同韓美麗夫婦來到回龍觀街道辦辦借讀證明。
  
  李剛稱,這一次,他們被告知,暫住證辦理時間要求不低于6個月,但兩人的暫住證是臨時辦的,沒達到時間要求。“之前都沒這意識,是孩子需要上學才辦的。”李剛說。
  
  此外,夫妻倆提供的老家無人監(jiān)護證明也被否決,“說我們是手寫的不行,不符合正規(guī)格式。”
  
  一家人的戶籍在山東省嘉祥縣老僧堂鄉(xiāng)。
  
  李剛說,老家無人監(jiān)護的證明是軍軍的舅舅多次到鄉(xiāng)政府奔波后才開出來的,由同村一名來京打工的小伙子捎過來,前后耗時一個多星期。“害怕辦借讀證的期限過了,軍軍媽媽還一直打電話催軍軍舅舅。”
  
  軍軍舅舅韓貴(化名)介紹,接到妹妹韓美麗的電話后,5月25日左右,他拿著一張自己手寫的材料到老僧堂鄉(xiāng)鄉(xiāng)政府開具孩子在老家無人監(jiān)護的證明。“來回跑了幾趟,先是人不在,后是領導開會等了一下午,最后才蓋到章。”韓貴稱,妹妹催得很急,證明蓋完章后他立即托人捎到了北京。
  
  李剛說,他根本沒想到這份證明北京需要的是打印件。
  
  暫住證未滿時間,孩子在老家的無人監(jiān)護證明不合規(guī)范,回龍觀街道辦也沒有給軍軍辦借讀證明。
  
  這事兒讓夫婦倆心焦。眼看辦理借讀證明的截止日期已到,李剛夫婦焦急萬分,相互埋怨后大吵了一場。吵架過后,李剛說自己再也沒有管過孩子辦借讀證一事。
  
  □回應
  
  街道辦否認拒手寫證明
  
  昨天,山東省嘉祥縣老僧堂鄉(xiāng)鄉(xiāng)政府一名金姓工作人員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電話采訪時稱,由于外出務工的農(nóng)民增多,鄉(xiāng)政府經(jīng)常會給這些人開具孩子無監(jiān)護人證明。
  
  “一般來說,只要村民拿著經(jīng)過村委會蓋章的證明來到鄉(xiāng)政府,鄉(xiāng)政府都會蓋章,或者說明情況就給蓋,沒有拒絕的。”金先生稱,當?shù)責o監(jiān)護人證明的格式鄉(xiāng)政府沒有具體要求,有的村民會拿一個打印的表格來蓋章,有的也會拿手寫的信箋紙來蓋章,“我們問了情況都會給蓋。”
  
  回龍觀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科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在辦理借讀證明的過程中,工作人員并未對當?shù)責o監(jiān)護人證明一項為手寫還是打印作硬性要求。“常規(guī)來說,打印的更符合規(guī)范,但考慮到不給家長添麻煩,手寫的我們也承認。”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會存在手寫不被認可的情況,“很有可能他的章錯了,不是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是村委會的才會被退回,但這樣的情況極少。”
  
  被抓時,這份手寫的證明被韓美麗帶在身上,進而被警方控制,京華時報記者沒有看到。但李剛和經(jīng)辦人韓貴說,上面蓋的就是鄉(xiāng)政府的章,李剛同時堅稱,當時這份證明被拒,只有手寫不符合格式一個理由。
  
  □后果
  
  警方將提請檢察院批捕
  
  李剛一家四口租住在昌平區(qū)回龍觀龍躍園三區(qū)南側鐵道下的平房院內(nèi)。這間平房約25平方米,被兩個柜子隔成臥室和客廳,廚房搭建在屋外的空地上。
  
  李剛介紹,一家人進京已六七年,當時進京是為給珍珍看病。14歲的珍珍4歲時患上銀屑病,為了讓女兒得到好的治療,一家人開始北漂。剛開始,夫妻倆都打零工,直到兩年前,韓美麗才找到了一份在冷飲廠跑業(yè)務的工作。之后,李剛考取駕照,開始跑運輸。
  
  夫妻兩人月薪加一起有5000來塊錢。要供孩子上學,給女兒看病。去年李剛的母親因乳腺癌做手術、化療和放療,讓一家人經(jīng)濟上雪上加霜。
  
  李剛說,一家人平時生活拮據(jù),夫妻倆合計著,往返老家辦證明得花五六百塊錢,舍不得。“我走了沒人看孩子,她走不開,假不好請,走了工作丟了怎么辦?”李剛認為,是自己鬧脾氣沒和妻子一起解決孩子的上學問題,才導致妻子出此下策,“想不出別的方法才做傻事,她就是想讓孩子有個學上,沒想騙人害人”。
  
  昨天上午,6歲的軍軍和院內(nèi)的小伙伴玩得歡暢,問及“媽媽到哪兒去了?”軍軍大聲回答,“被抓了”,接著玩耍。晚上睡覺時,軍軍會吵著要媽媽。這時,姐姐珍珍總不知道怎么告訴弟弟發(fā)生的一切。
  
  李剛說,兒子無法入學讓自己一籌莫展,但為了給孩子辦證妻子被抓,讓他更是走投無路。“孩子上學的事我現(xiàn)在想不了,只想孩子媽能早點出來。”李剛拿起一塊毛巾擦眼淚。
  
  目前,韓美麗的代理律師正在收集材料,準備提交給警方。昌平警方證實,韓美麗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將提請檢察院批捕。
  
  韓美麗不知道:北京適齡學齡兒童的信息采集工作5月31日就已結束,小學招生工作6月中旬便已展開,目前也早已結束。這意味著,即使她8月9日后辦好了借讀證明,兒子軍軍今年也已失去讀公立小學的機會。
  
  為了這個兒子今年已得不到的機會,她將被送上法庭。
  
  (原標題:母親為讓子讀公辦校辦假章被抓)
  
  原文鏈接:http://news.sina.com.cn/s/2013-08-15/032427951728.shtml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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