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報:隴南警方破獲特大跨國拐賣婦女案

時間:2013-01-08 07:46來源:甘肅日報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在甘肅文縣有這樣一群女人,她們來自越南,不懂漢語,卻和文縣的“丈夫”朝夕相處,生兒育女。

  她們被犯罪分子采取誘騙、裝袋子、打悶棍的方式跨國拐賣。

  她們日思夜想,思念家里的親人,想吃家鄉(xiāng)的小吃。

  她們又放不下已會叫媽媽的孩子,面對解救她們的隴南警方,她們是去是留,矛盾的選擇讓她們陷入了第二次人生之痛。

  2012年6月,隴南市文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在接待一起詐騙報警時,發(fā)現(xiàn)一條跨國拐賣婦女案件的重大線索,省、市、縣公安機關聯(lián)合偵辦,鎖定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了以越南人為主的公安部督辦的“2012·5·8”特大跨國拐賣婦女案,切斷了這一從越南向我國境內拐賣婦女的通道,摧毀了該組織在我國境內的犯罪網絡。目前,警方成功解救被拐越南婦女17名,云南婦女1名,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近50名,其中隴南境內9名。2013年1月7日記者獲悉,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媳婦跑了牽出特大跨國拐賣案

  2012年5月8日,文縣堡子壩鄉(xiāng)朱家臺村豆家壩社村民王某文書面向文縣公安局報稱:“今年2月中旬,文縣堡子壩鄉(xiāng)柏樹坪村村民劉某奎(文縣堡子壩鄉(xiāng)柏樹坪村三社)帶他到云南丘北縣清水江鄉(xiāng)給他介紹了一個叫陶某梅的女人,我花了9萬余元。陶某梅到家一個多月后不辭而別,至今渺無音訊,懷疑被詐騙,請求公安機關查處。”王某文所報詐騙案是否為放“飛鴿”?接報后,文縣警方對轄區(qū)外來人員進行排查,走訪中發(fā)現(xiàn)多家農戶有外籍婦女。而隨著調查的深入,一個驚人的信息進入了警方的視野:近年來,文縣堡子壩、鐵樓、石雞壩、中寨等鄉(xiāng)均有從云南買媳婦的案件,經對買回的婦女進行調查,這些婦女自稱是越南人,被越南人脅持后從越南偷渡至云南,云南同伙接手后再轉手賣給別人。

  6月5日,文縣公安局對王某文案件以涉嫌婚姻詐騙立案偵查;對堡子壩鄉(xiāng)、鐵樓鄉(xiāng)、石雞壩鄉(xiāng)、中寨鄉(xiāng)發(fā)現(xiàn)的從云南買媳婦的案件以拐賣婦女案立案偵查。

  案情重大公安部掛牌督辦

  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文縣堡子壩鄉(xiāng)、鐵樓鄉(xiāng)、石雞壩鄉(xiāng)有多名被拐婦女,都是一條線上被拐的,經進一步審查,這些被拐婦女自稱為云南丘北縣人,但在人口信息庫中查詢后,與本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均不相符,初步確定這些被拐婦女極有可能是越南人。其中高某慶之妻叫“soob”、白某平之妻叫“zuag”、高某云之妻叫“tab”。三名女子自稱是被一個叫“寶”或“保”(諧音)的人介紹給劉某祥(文縣堡子壩鄉(xiāng)柏樹坪村農民)買賣至文縣的,“寶”的身份暫時無法核實。根據(jù)案情,劉某祥是此案關鍵人物之一,要盡快抓獲。6月5日晚,辦案民警冒著大雨展開抓捕工作,他們在泥濘的山路上行走了幾個小時,于凌晨2時趕赴坐落在半山腰的柏樹坪村,將正在家中熟睡的劉某祥抓獲。經初步審訊,劉某祥稱“寶”或“保”是“朱某榮”或“李某寶”,具體是什么地方人劉某祥自己也無法說清。文縣公安局在調查此案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劉某奎(系劉某祥之子)之妻李某玉(朱某榮提供的戶口簿復印件顯示)也是幾年前劉某祥通過他人與云南的朱某榮取得聯(lián)系后花了幾萬元錢買回來的,買賣過程與上述幾人的情形基本相似。

  據(jù)受害的越南籍婦女自述,她們在來中國之前,被人用裝袋子、打悶棍等手段,強行擄掠至中國云南省丘北縣境內。由于被拐女子不會說漢語,只講苗語,語言障礙所述有限,案件無法進一步展開偵查。

  數(shù)名越南籍婦女被拐賣至中國,案情驚動公安部,此案被公安部掛牌督辦。6月26日,隴南警方成立專案組。

  直搗老巢拐賣鏈條出水面

  為了早日偵破案件,專案組通過云南警方對調查中反映出的多名相關涉案人員做進一步調查、核實,發(fā)現(xiàn)拐賣窩點集中在云南省丘北縣,而且此案的關鍵人物就是“朱某榮”以及陸某兵,但在案件偵辦中卻沒有任何關于“朱某榮”的信息。

  2012年6月30日,隴南市公安局派出工作組,赴云南省廣南縣、馬關縣、丘北縣等地進行調查。工作組到達丘北縣后,首先排查朱某榮、陸某兵的身份。辦案民警開始在當?shù)毓矙C關調集大量人口資料,排查出十多個“朱某榮”,到底誰才是真的,警方線索得知朱某榮有車輛,為此通過當?shù)剀嚬芩{到朱某榮的照片信息,而這個信息經受害越南婦女辨認后確認是拐賣她們的人。目標確定,警方實施抓捕,恰好2012年7月7日朱某榮參加當?shù)氐拿袼锥放;顒?,晚上回家的路上被警方抓個正著,當場從其身上查出兩把砍刀。經相關受害人辨認,朱某榮確系從越南拐賣婦女的中間人。專案組乘勝追擊,繼續(xù)查找另一關鍵人物陸某兵的蹤跡,2012年7月8日中午,陸某兵在賭博時被警方抓獲。2012年7月10日,通過兩地警方耐心工作,朱某榮心理防線被逐漸攻破,交代了自己曾伙同王某兵、陸某兵等人,通過甘肅省文縣的介紹人劉某祥、張某平、張某義向文縣販賣過十多名越南籍婦女的犯罪事實,但對具體販賣的細節(jié)及上線拒不交代。與此同時,文縣警方主動出擊,張某義在武都返回文縣的途中被抓獲。而嫌疑人張某平通過網上追逃被北京警方抓獲。2012年7月15日,調查組將朱某榮、陸某兵從云南帶回文縣。

  為徹底打掉這一特大拐賣婦女犯罪團伙,2012年8月,偵查人員再赴云南,通過艱苦偵查,數(shù)名犯罪嫌疑人陸續(xù)落網,使案情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并查出該案上線、綽號“胖女人”的犯罪嫌疑人楊某花,將楊某花交給云南警方處理后繼續(xù)深挖該案上線。

  罪惡之路花錢買來越南“媳婦”

  案情明晰后,警方發(fā)現(xiàn)該犯罪團伙是集“拐、運、轉、銷”一條龍“服務”。這些被拐越南婦女均被越南人利用哄騙、威脅、恐嚇、綁架等手段強行帶走并偷渡到中國云南,云南犯罪嫌疑人接手后,在云南省丘北縣事先找好的當?shù)剞r戶家做“中轉站”,將越南女孩“寄存”到他們家,充當他們的女兒,并通過非法手段辦好當?shù)貞艏Y料。如有“銷路”,就讓找媳婦的男子前來相親,再幾經討價還價后轉手販賣至文縣,從中牟取暴利。

  3年前,曾在云南打工的文縣農民張某平和村民聊天時表示,云南的媳婦很好找,這讓地處大山深處的貧困村民看到了一線希望。為此到了婚配年齡卻娶不上媳婦的村民張某峰率先向張某平求教,希望張某平能給他從云南帶來個媳婦。對此張某平允諾和張某峰一起去趟云南,但是如果張某峰看上人家姑娘就必須支付一筆彩禮。而遠在云南的楊某花也沒有閑著,這個“胖女人”接到朱某榮打來“有生意”的電話后,就張羅著給遠在甘肅的張某峰尋找云南媳婦了。“胖女人”和朱某榮,陸某兵是在一次交談中認識的,當時朱某榮和陸某兵在一家烤肉店吃燒烤,嗓門大的“胖女人”像個媒婆一樣自稱有很多姑娘可以介紹,聽到這一切的朱某榮便聯(lián)系了“胖女人”,由此開始販賣越南婦女的生計。

  幾天后朱某榮通過中間人給張某平打了電話,希望他帶著張某峰一起來云南娶媳婦,而這個中間人曾經和張某平在一起打工。得到消息后張某平便和張某峰一起出發(fā)來到云南丘北縣大山深處的一戶人家。在這里張某峰見到了自己未來的媳婦,一個身材窈窕的女子,這個女子有“父”、有“母”有“兄弟”,看上去一切都正常。“他們不是我爸媽!”張某峰在給付對方4.1萬元彩禮后領媳婦回文縣的路上,這姑娘用生疏的漢語說出了這么一句話!可是張某峰才不管那么多,媳婦是花錢娶來的,管她人從哪里來!張某峰娶的這個媳婦越南名叫“夸”(音譯),“夸”是這伙人轉賣到甘肅省文縣的第一個越南新娘,此后這個口子一開,便有越來越多的越南姑娘通過這條線不斷被拐賣到甘肅省文縣的偏遠山區(qū),給那里娶不上媳婦的大齡男子當老婆。這其中有些越南女子甚至被轉賣過兩次,此間悲慘經歷也只有她們感觸最深。據(jù)警方統(tǒng)計,截止到案發(fā)共有17名越南女子被拐賣到文縣。

  不再受傷她們得到有效保護

  拐賣人口的犯罪分子從中層層抽提成獲利,卻把痛苦拋給這些越南女子。這些越南女子被拐賣到遙遠的甘肅后,遠離家鄉(xiāng)語言不通,除了思鄉(xiāng)之苦更有寂寞相伴。由于家鄉(xiāng)遙遠逃脫無門,她們被拐賣過來之后大都成家并生下了小孩。據(jù)警方介紹,這些被拐賣的越南女子,年齡最大的30歲,最小的17歲。她們在越南老家或是被騙或是被搶,被當?shù)厝怂偷皆颇虾笥直还召u,境遇都很可憐。

  名為“榮”(音譯)的越南少女今年只有17歲,可是她已經是一個孩子的媽媽。據(jù)“榮”說,她家有父母親,兄妹8人,家鄉(xiāng)的農作物有玉米、大米、香蕉、甘蔗。2010年5月底6月初的一天,不諳世事的她被20多歲的越南老街人宋阿老(音譯)、楊阿銀(音譯)騙到云南省丘北縣的一戶人家。在這里,云南這邊的人販子強制讓她把這家的50多歲的男人叫父親,要是她不答應就把她賣到更糟糕的地方去。后來有一個男子上門來提親,還給了她“父親”4萬余元的彩禮。她就被這男子一路北上帶到了文縣的僻壤山村。雖然她有很多不愿意,可是這么遠的地方她想逃都不知道逃到哪里去?所以她便和這男子生活在一起。據(jù)警方介紹,“榮”是一個聰明的姑娘,她來到文縣后通過電視節(jié)目學會了說漢語。現(xiàn)在她很想念遠在越南的父母,真希望回到她們身邊,吃家鄉(xiāng)的小吃,可是這邊的孩子她同樣也放不下。

  據(jù)警方表示,被解救的17名越南婦女在中國沒有合法手續(xù),她們中有一些人思念家鄉(xiāng)想早日回去和家人團聚,對此警方將送其回國。對于牽掛孩童的婦女,警方請示上級公安機關后亦準許其留在“夫家”,但其“丈夫”必須簽下保護協(xié)議,保護這些已經受到傷害的越南婦女不再受到傷害。

  本報記者 徐俊勇 通訊員 李平 張瑛

  (文中涉案人員均系化名)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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