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記者田玥實習生陳索菲婭)老百姓的“錢袋子”越來越鼓是最實在的民心工程。12月26日,蘭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于提請審議調整我市“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相關內容的報告(草案)》,建議蘭州市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年均增長分別由14%、13%調整為15%、18%,2015年城鎮(zhèn)居民可支配收入預期目標由27070元調整為2.8萬元以上,農村人均純收入由8450元調整到1萬元以上。
根據省上相關政策,蘭州市政府結合全省“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調整內容,對蘭州市《規(guī)劃綱要》相關內容進行了相應調整。
蘭州市發(fā)改委主任潘恩在《報告(草案)》中指出,依據蘭州市《規(guī)劃綱要》提出的“全市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16%,力爭達到2500億元以上”的奮斗目標,建議調整為“全市生產總值(GDP)(當年價)達到2600億元以上,年均增長16%以上”,實現全市經濟總量比2010年翻番目標和占全省總量30%的目標。
城鄉(xiāng)居民收入方面,蘭州市《規(guī)劃綱要》確定“十二五”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4%,由14061元增長到27070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13%,由4587元增長到8450元的目標。按照省《黨代會報告》明確提出的“努力實現城鄉(xiāng)居民收入翻番”奮斗目標,考慮蘭州示范帶動的和率先跨越的總體要求,建議將《規(guī)劃綱要》后4年蘭州市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年均增長分別由14%、13%調整為15%、18%。城鎮(zhèn)居民可支配收入按照2011年15953元計算,2015年預期目標由27070元調整為28000元以上;農村人均純收入按照2011年5252元計算,2015年預期目標由8450元調整到1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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