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要求教室溫度不得低于16℃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記者武永明)為給廣大師生創(chuàng)造一個溫暖、舒適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省教育廳11月16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凡師生在校期間,教室、辦公室、公寓、餐廳、專用教室等場所的溫度不得低于16℃;全省各學校(包括校外學生公寓)嚴禁以任何理由推遲供暖、縮短供暖時間、降低供暖標準。
通知要求,各學校要建立和完善由行政一把手負責的冬季供暖保證體系,嚴防因供暖工作而導致的人員傷害及供暖設施損壞事件發(fā)生。同時要強化對農村寄宿制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監(jiān)督檢查,對學校采暖設備例行檢修,對目前仍用燃煤火爐取暖的學校,必須配備必要的排煙、通風及報警設施和裝置,防止煤氣中毒和火災事故的發(fā)生。認真排查校外住宿學生情況,了解房東取暖設備等,加強與房東及學生監(jiān)護人的聯(lián)系與溝通,保證在校外住宿學生采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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