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買小排量車少繳2.5%車購稅
打算最近購買小排量車的車主,在2017年元旦前購買,能少繳2.5%的車購稅。
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wù)總局日前發(fā)出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購置1.6升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fù)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自2018年1月1日起,購買小排量乘用車就沒有稅收優(yōu)惠可以享受了。
目前,車主購買1.6升及以下小排量車車購稅,減半按5%的稅率征收,這一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以一輛10萬元小排量車計算,今年年內(nèi)按5%稅率減半征收車購稅,車主約需要繳納車購稅為4273.5元。明年則需要按7.5%的優(yōu)惠稅率征收車購稅,車主約需要繳納車購稅6410.25元。到了后年,則要按10%的車購稅稅率征收,車主約需要繳納車購稅8547元。
據(jù)了解,1.6升及以下小排量車車購稅減半征收政策執(zhí)行兩年以來,烏魯木齊市累計銷售享受減征車購稅車輛6.6萬余輛,減征車購稅2.6億余元。今年前11個月,烏市銷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5.5萬余輛,較2015年前11個月相比增加了1.8萬余輛,增幅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