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12月25日訊 近日,因收受建筑承包商賄賂,西吉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局原局長馬存賢被靈武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11年4月,西吉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局在網(wǎng)上發(fā)布火石寨景區(q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招標公告,當時,不具備建筑資質(zhì)的個體老板石某想承攬此工程,便向時任西吉縣文廣局局長的馬存賢行賄10萬元,最終順利參加招投標。隨后,石某借用中衛(wèi)市某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資質(zhì),成功中標。
另查明,在2009年至2012年期間,馬存賢為了能在崗位調(diào)整上得到照顧,先后多次向時任西吉縣的主要領導行賄共計10萬元。因馬存賢在案發(fā)前,主動到檢察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受賄和行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jié),所以法院做出上述判決。
http://www.nxnews.net/sh/system/2014/12/25/0110810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