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蘭州市交警支隊獲悉,截至6月24日,我市已有81153輛電動車完成了登記掛牌,但還有不少電動自行車未對愛車登記掛牌。為此蘭州公安交警部門再次提醒,7月1日起將對無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蘭州公安交警也做了持續(xù)廣泛宣傳,對于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將掛綠色牌照;2019年5月1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可辦理臨時紅色牌照,實行三年過渡使用期,三年期滿后不允許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5月1日后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一律不予辦理電動車牌照。原定于2019年6月15日作為我市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登記的最終時間節(jié)點,經報請甘肅省公安廳交管局批準,同意將超標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車輪椅車登記管理系統(tǒng)的業(yè)務辦理時限延長至2019年6月30日,6月30日后不再辦理此類車的掛牌業(yè)務。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掛牌業(yè)務正常辦理。
(責任編輯:張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