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改革開放時代長大|婚戀觀

時間:2018-10-05 16:08來源:大西北網-中國青年網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我在改革開放時代長大|婚戀觀

 
 
    當“60后”的爸爸和“90后”的孩子聊到“三大件”,孩子往往一頭霧水,雖然今天這個詞已經不多見了,但在改革開放之初,從手表、縫紉機、自行車,到冰箱、洗衣機、彩電,“三大件”曾是結婚時檢驗男方財力的重要標準。
 
 
    變化的背后,我們似乎能觸摸到時代發(fā)展的脈搏。而發(fā)生在你我家庭里的變化,還不止于此。
 
 
    變化,發(fā)生在戀愛自主性上。從時興單位領導介紹認識,到時興年輕人一起看電影、唱卡拉OK,再到如今的“網戀”……經濟社會發(fā)展迅速,人們的社交面越來越寬,接觸異性的機會越來越多,選擇范圍也越來越大。而男性和女性在職場平等競爭而產生的自信和底氣,使今天的年輕人在戀愛時少了束縛和牽絆,多了自主和自由。
 
 
 
    1987年5月1日,遼寧省丹東汽車制造廠23對新婚夫婦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冒著蒙蒙細雨拍照留念。他們是在廠里參加集體婚禮后來北京旅游的,旅游結婚開始在當時的年輕人中流行。新華社發(fā)
 
 
    變化,發(fā)生在戀愛對象選擇上。改革開放后,“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觀念深入人心,人們充滿了探索未知的熱情和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激情。曾經的“兵哥哥”和國營工廠職工已不再是熱門人選,民營企業(yè)家和高學歷知識分子成為婚戀舞臺上的新明星。從戀愛對象的選擇上,可以管窺中國改革開放大潮如何催生了新一批時代弄潮兒。
 
 
 
    1988年2月6日,專門從事婚禮照相的中日合資照相館總經理高崎紀一郎(中)在北京民族文化宮為參加集體婚禮的新娘整理服裝。新華社發(fā)
 
 
    變化,發(fā)生在對女性權益的保護上。過去,離婚曾被視為道德敗壞。1980年,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新婚姻法,修改了法定結婚年齡,并對離婚的法定理由做了實體性的規(guī)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更多人不再在錯誤的感情里將就,選擇勇敢地走出來。2016年開始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則從法律層面保護了家暴受害者尤其是女性的權益。
 
 
    點滴變化,記錄時代進步。匯集每一滴變化的涓涓細流,婚姻中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情意,滋養(yǎng)和保護著神州大地上每一扇窗、每一盞燈火、每一縷炊煙背后的小家。點贊觀念變化,喝彩時代新風?。ㄗ澹簮傂?/div>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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