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采暖期拒繳供熱費美食城被供熱公司告上法庭
滯納金和采暖費一次得繳7萬多
大西北網訊 昨日,七里河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供用熱力合同糾紛案,判決拖欠供熱費用的美食城,給付某供熱公司供熱費及滯納金共計78768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涉案美食城租賃使用位于蘭州市七里河區(qū)某棟樓的一層房屋作為商業(yè)營業(yè)性用房,該房屋系某供熱公司供熱,美食城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期間的5個采暖期,均未繳納采暖費,拖欠供熱費共計36053元,截至2017年4月1日,該供熱公司曾多次派人上門催繳,并采取派發(fā)、張貼催費通知,甚至以發(fā)律師函的形式要求該美食城繳納拖欠的供熱費及滯納金,但美食城拒不履行繳費義務。
法院認為,該美食城和供熱公司之間雖未簽訂書面的供熱合同,但供熱公司已履行了供熱的義務,美食城也是實際的采暖用戶,存在事實上的供暖關系,美食城應向供熱公司繳納供熱費。供熱公司提供供暖服務后,美食城未按期繳納供熱費,根據(jù)《蘭州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供熱公司要求美食城承擔每日3‰的滯納金合法有據(jù),遂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如上判決。
(責任編輯:蘇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