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慶答中國網記者問:任何國家都不能成為遵守國際條約義務的“逃兵”

時間:2017-03-03 11:12來源:新華社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大西北網訊     3月2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在人民大會堂一樓新聞發(fā)布廳舉行,圖為新聞發(fā)言人王國慶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記者 董寧攝影

  
  (中國網 北京訊 記者董寧)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定于3月2日15:00在人民大會堂一樓新聞發(fā)布廳舉行,大會新聞發(fā)言人王國慶向中外媒體介紹本次大會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中國網記者:
  
  我們關心一個問題,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演講時強調,說要維護世貿組織的規(guī)則,支持開放、透明、包容、非歧視性的多邊貿易體制,構建開放型的世界經濟。但是我們注意到,西方部分國家一直沒有結束“替代國”的做法。對此,我們國家應該怎么做?政協委員有一些什么樣的看法?謝謝。
  
  王國慶:
  
  中國《左傳》當中有這么一句話,“信,國之寶也。”古羅馬著名的法學家西塞羅曾經說過,“沒有誠信,何來尊嚴。”古今中外,誠信是人類社會健康有序發(fā)展的基石。條約義務必須遵守,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guī)定,世貿組織成員應該在2016年12月11日終止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如期終止“替代國”的做法是國際條約規(guī)定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任何國家都不能成為遵守國際條約義務的“逃兵”,各國和國際司法機構都有責任維護國際法制的權威,應該確保國際法平等、統一適用,不能搞雙重標準,不能“合則用,不合則棄”。
  
  我國政府主管部門已經明確表示,中方對世貿組織絕大多數成員承諾棄用“替代國”做法、如期履行“議定書”第15條義務表示贊賞,同時也對少數國家在這個問題上含糊其詞、企圖逃避責任的做法表示不滿。
  
  我們政協委員完全支持我國有關部門為捍衛(wèi)我們國家利益,在世貿組織框架下提起訴訟。謝謝。
  


3月2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在人民大會堂一樓新聞發(fā)布廳舉行。中國網記者 董寧攝影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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