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被加碘”還要到何時

時間:2016-12-27 08:57來源:大西北網-經濟參考報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超市里的加碘鹽。

  大西北網訊  如今,不少單位的體檢 表 上 新 增 加 了 一 個 項目———甲狀腺彩超。山東菏澤某事業(yè)單位的許女士近日做完這項檢查,被醫(yī)生告知:“甲狀腺結節(jié),定期到醫(yī)院復查。”對于病因,醫(yī)生分析可能是碘過量,因為本地區(qū)并不缺碘。人體缺碘甲狀腺會甲亢,而豐碘甲狀腺會患結節(jié),因此她被告誡不要再食用加碘鹽。許女士忐忑不安地回到單位,得知好幾個同事跟她一樣,在這一項上查出了問題。

  據了解,幾個月之前衛(wèi)生部公布了《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將食鹽碘強化量從原來的20m g/kg至60m g/kg,修改為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20m g/kg至30m g/kg,同時給予各地相應的自主權。但有專家指出,這只是一次技術性調整,碘鹽政策并未根本改變,建議碘鹽政策調整乃至鹽業(yè)制度改革的步子再大一些。

  現(xiàn)實

  全民“過量補碘”

  許女士感到遺憾的是,衛(wèi)生部的碘鹽新標準及說明只字未提居民對無碘鹽的消費權問題,這意味著包括她在內的甲狀腺病人群不管需不需要還得被“加碘”。

  15年前,為解決中國7億多人口缺碘問題,國家公布《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要求除八個高碘省市外,其他省市食用鹽均需強制加碘。由于食鹽專賣的原因,碘鹽政策從一開始就充滿了爭議,尤其是不加區(qū)分的“全民加碘”,更是備受爭議。

  中國營養(yǎng)學會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城市居民日均鹽攝入量為11克,農村居民達到17克。根據目前市面上多數(shù)碘鹽中每克鹽含碘20至50微克計算,中國人每天攝碘量達到了驚人的220至850微克,遠遠超過世界衛(wèi)生組織劃定的每天200微克的安全線。

  中國醫(yī)科大學滕衛(wèi)平教授經過五年研究,證實了在一些高碘區(qū),如果再在鹽里加碘,就容易誘發(fā)甲亢和甲狀腺結節(jié)。在全民補碘政策實施15年之后,越來越多的地方流行病學調查顯示,一些地區(qū)正迎來甲狀腺疾病發(fā)病的高峰期,疾病暴發(fā)的時間段,與強制食用加碘鹽吻合。專家們由此提出“科學補碘、分類指導、因地制宜、不多不少”的補碘原則。

  2009年8月,媒體集體拷問全民補碘“一刀切”的政策,并對鹽業(yè)公司的壟斷利益提出了質疑,引發(fā)了全民對食鹽加碘政策的大討論。不久,衛(wèi)生部就碘鹽之爭作出回應,承認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在實施食鹽加碘的10年內,碘過量可使甲亢的危險性提高,并表示從次年開始適當下調現(xiàn)行食鹽加碘量。

  然而,《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圍繞這項公共衛(wèi)生政策的爭論并未隨著《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的出臺而消失,相反,“放開無碘鹽市場,形成有碘鹽和無碘鹽并存的格局,把選擇權還給公眾”的呼聲愈加強烈。

  “20m g/kg就一定是加碘鹽中碘含量的安全底線?”北京大學公共衛(wèi)生學院常務副院長胡永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標準的出臺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我們應該注意到哪些地方缺碘、哪些地方不缺;哪些人需要多補、哪些人需要微補、哪些人不用補,根據不同地域制定出不同的碘含量標準,這樣才能更加客觀和細致。

  海帶、紫菜、海鮮魚、干貝、淡菜、海蜇、龍蝦等等海產品本身含碘量比較高,我國部分沿海地區(qū)海產品豐富,經過多年的強制加碘后,部分地 區(qū) 的 很 多 群 眾 出 現(xiàn) 了 “ 補 碘 過量”,甚至引發(fā)了身體疾病。這些地區(qū)在群眾的要求下,多年前已開始悄然出售非碘鹽。

  2010年5月15日是我國第17個“防治碘缺乏病日”,山東煙臺鹽業(yè)公司176處非碘鹽銷售網點同日向社會公布。山東省無棣縣鹽務局局長邱海軍對本報記者透露,其實早在多年之前,地處山東最北部、瀕臨渤海灣的無棣縣,已經在柳堡鄉(xiāng)等出售非碘鹽。

  據專家介紹,部分地區(qū)的飲用水水源本身已富含碘元素,我國約有1600多萬人生活在山東、河北、河南、安徽、江蘇、山西、內蒙、新疆等8個省區(qū)91個縣的高碘地區(qū)。令人憂慮的是,在高碘地區(qū),仍有相當多的人買不到非碘鹽,不得不食用碘鹽。

  質疑

  強制標準難調眾口

  碘鹽標準修改一波三折。衛(wèi)生部公布《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擬將食鹽中碘含量上限降低,與此前衛(wèi)生部新聞發(fā)言人“食鹽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攝入過量;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風險大于碘過量的健康風險”的說法相比,公開承認“碘過量對健康的潛在危害”、“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并將食鹽中碘含量上限標準大幅降低,無疑是一個不小的進步。

  國家有關部門對于長期以來飽受爭議的“強制過量補碘”及其導致的種種健康問題,似乎已有了一個客觀理性的認識,并著手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北京協(xié)和醫(yī)科大學公共衛(wèi)生學院黃建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細節(jié)性政策調整變化,與過去的“一刀切”式的不分地區(qū)、不區(qū)別人群的統(tǒng)一食用加碘鹽行為,是加碘鹽政策從嚴格控制到“放開口子”的一個可喜信號。

  黃建同時指出,任何一項涉及全國范圍內的政策調整,具體落實到一省一市,總會有適應不適應或基本適應不適應的問題。即便是國家衛(wèi)生部門將有關加碘鹽的含量上限降低,但具體到個別富碘地區(qū)、個別人群身上,也未必就這么合適。一個繼續(xù)保持有“強制力標準”的加碘鹽政策,即使將標準降下來,部分人可能每天的攝入量依然偏高,最終也會給公眾健康帶來危害。

  黃建質疑:修改后的食用鹽中碘含 量 的 平 均 水 平 為2 0 m g / k g至30m g/kg,而就在這種上限高、下限也不低的標量下,要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在本標準規(guī)定的范圍內,根據當?shù)厝巳簩嶋H碘營養(yǎng)水平,選定適合本地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真不知他們該怎樣選擇、又能如何選擇?

  他指出,高碘或缺碘地區(qū)本身是一個地質地理的區(qū)劃、而非行政區(qū)劃問題,即使是在一個省(甚至一個縣)的區(qū)域范疇都存在著不同的水碘情況,高碘區(qū)與缺碘區(qū)可能會交叉分布,比如,遼寧大部分地區(qū)屬于高碘區(qū),但是省內的本溪、遼陽地區(qū)仍屬于碘缺乏地區(qū),而山西相對碘缺乏,但是山西孝義縣等地卻是高碘地區(qū),而以一個“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來施行統(tǒng)一的標準量值,如何能解決“眾口難調”的問題?

  建議

  全面放開食鹽品種

  中國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中心碘缺乏病防治研究所所長劉守軍說,在堅持補碘大方向不變的前提下,應強化食鹽加碘政策的科學性,真正做到“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

  “未來走向可概括為‘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劉守軍說,一個中心,即抓住“高危地區(qū)”這個中心。目前全國有104個縣被劃定為碘缺乏病高危地區(qū),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在這些地方,在強勢供應碘鹽的同時,還應有目的地對重點人群實施應急補碘措施,及時阻斷碘缺乏病危害。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是兩個基本點。我國有7億多人生活在缺碘環(huán)境中,另有5億多人生活環(huán)境中不缺碘。對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防病措施,就是“因地制宜”。缺碘地區(qū)需要補碘,但不同的省(區(qū)、市)、不同的縣缺碘情況又不一樣,而且不同地區(qū)人群的膳食結構、食鹽攝入量也不盡相同,如何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碘鹽濃度,就是“分類指導”的內容。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尤其是分類指導,需要平衡多種因素非常難。但再難也要做!”劉守軍說,有關部門要把工作做得更細一些,推出貼近“市情”、“縣情”乃至“鄉(xiāng)情”的不同碘鹽產品,科學指導公眾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共衛(wèi)生專家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認為,這些年,全民加碘鹽之所以能暢通無阻,公眾“一刀切”地被補碘卻很少有人質疑,是因為加碘鹽的利益鏈上已經形成了龐大的利益共同體。政府衛(wèi)生部門視消滅碘缺乏病為政績,也為食鹽壟斷提供了“正義”支持,相關健康專家在無客觀數(shù)據支持的情況下,不斷從正面對碘鹽進行暗示和強化。而鹽業(yè)公司利用行政資源,完全排擠掉了行業(yè)中的其他生產企業(yè),整個食鹽行業(yè)成為中國經濟市場化的死角。

  “衛(wèi)生部下調食鹽加碘量,很大程度上是應對輿論壓力的變通做法,對于碘鹽深層次問題的解決并無太大意義。”這位專家表示,正確的做法是改革現(xiàn)有的全國統(tǒng)一、強制食用加碘鹽的制度,建立一個多中心的食鹽供應體系。我國幅員遼闊,不同地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人們的飲食結構大不相同,不要說不同省份,就是同一縣域,不同鄉(xiāng)鎮(zhèn)、村莊居民自然的碘攝入量水平都不可能相同。在這種情況下,全國統(tǒng)一的加碘標準就是不合理的,合理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多中心的食鹽供應體系。

  專家稱,改革現(xiàn)有全國性《食用鹽碘含量》后,可由各省區(qū)市,甚至各縣、鄉(xiāng)鎮(zhèn)自行確定,地方性標準也僅是推薦性標準,如同營養(yǎng)標準,地方任何部門不得強制其轄區(qū)內居民統(tǒng)一食用某個濃度的加碘鹽,民眾保留是否食用加碘鹽的權利。

  “過量補碘”會威脅健康,完全不補碘同樣也會威脅健康,看起來,這似乎是一個兩難問題。但專家認為,實際上,如果能真正打破壟斷,充分引入市場競爭,就可能解決這一問題———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無形之手調配下,“無碘鹽”、“低碘鹽”、“高碘鹽”等各種能夠滿足不同消費需求的食鹽品種,自然會爭相涌現(xiàn),任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而政府所要做的,除了加強食鹽品質的監(jiān)管外,主要是將各種碘信息包括哪些健康狀況需要補碘或不補碘,調查清楚并告知消費者。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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