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訊 據(jù)韓聯(lián)社19日報道,韓國38名消費者因三星Note7停產(chǎn)、退貨帶來的損失,決定于本月24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交訴狀,進行集體訴訟。他們要求三星公司賠償每位消費者30萬韓元(約合1800元人民幣)。
這些消費者指出,包括購買Note7、電池送檢、換新機、換其他型號手機等在內(nèi),他們需要趕往手機賣場4次。三星公司應該對消費者趕往手機賣場造成的經(jīng)費支出、換新產(chǎn)品所費時間以及使用產(chǎn)品所帶來的不安、信任喪失等精神損失進行賠償。他們還指責三星公司雖然表示優(yōu)先考慮消費者的安全進行了召回,但是卻對產(chǎn)品缺陷的原因冒然下結論,以敷衍的方式僅給消費者更換手機電池。
這些消費者的辯護律師表示:“雖然很難讓每位消費者證明其財產(chǎn)損失,但是他們精神上的損失是顯而易見的。參照此前由于產(chǎn)品缺陷造成損害的判決案例,這次的訴訟最終一定能勝訴。”
該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還在網(wǎng)上開設了專門募集訴訟團體的社區(qū)。截至本月21日,他們將募集第一批訴訟團體進行起訴,并于24日向法院提交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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