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路段24小時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
大西北網訊 為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車輛安全管理,嚴防發(fā)生危險化學品車輛安全事故,蘭州市于近日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依照要求,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企業(yè)應當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車輛和設備、從業(yè)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企業(yè)資質、車輛技術狀況、從業(yè)人員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嚴禁單位或 個人掛靠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技術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必須懸掛或者噴涂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警示標志;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于押運 人員的監(jiān)控之下;必須持有交通運輸部門核發(fā)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證》和公安交警部門核發(fā)的《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并按通行證規(guī)定的時間、線路行駛,否則不得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道路行駛。
照規(guī)定,西固西路(西柳溝鐵道口—北站十字)、化工街、生產街、合水北路、廣河東路、古浪路、西沙大橋、南濱河西路(西沙大橋以東)、一支路、二支路、環(huán)行東路(二支路以西)、環(huán)行中路等12條道路準許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通行,但每日交通高峰時 間(早晨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下同)禁止通行。過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一律從周邊高速公路繞行或按下列路線行駛:省道201線(高速公路蘭州西收費站—西沙大橋)、西沙大橋、南濱河西路(西沙大橋以東)、南濱河中路(秀 川路以西)、秀川路、西津西路(秀川路南口至柳家營十字)、武威路、晏北路、蘭臨高速(或國道212線),但每日交通高峰時間以及夜間0:00—5:00禁止通行。向市內加油站、加氣站運送油、氣以及配送民用液化石油氣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一律按照一站一線路的 原則,嚴格遵照《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中公安交警部門核定的路線、時間行駛。此外,除以上幾點規(guī)定外,蘭州市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4區(qū)其他所有城市道路每日24小時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
蘭州市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源頭管理,對承運方的相關資質要嚴格查驗并做好臺賬記錄,嚴禁超載、超充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yè)要嚴格按照提貨單據載明的品種、數量和對應的車輛實施裝載,并對車輛的資質證件、裝載數量、行駛證核 定載質量等情況進行登記。嚴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或者有兩次以上駕駛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超載、超速記錄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駕駛人,所屬企業(yè)應予調整工作崗位,不得繼續(xù)駕 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準購證和運輸資質等證明不全,機動車逾期未檢驗、交通違法記分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公安交警部門一律不予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車輛需在賓館、大型停車場、高 速公路服務區(qū)等場所長時間停留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發(fā)生或發(fā)現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報警,不得停留圍觀。其他車輛駕駛人如遇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不得搶道強超,防止發(fā)生刮擦和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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