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記者從財政相關部門獲悉,從今年起,我省再次提高紅軍時期、抗日戰(zhàn)爭時期、解放戰(zhàn)爭時期參加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
據了解,根據甘老字(2014)8號文件,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800元;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按現行標準執(zhí)行(每人每月1200元);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按現行標準執(zhí)行(每人每月1000元);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與上述一、二、三項不重復享受;離休干部的護理費與自雇費不重復享受;所需費用按現行開支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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