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記者楊俊林多地詐騙牟利獲刑10年

時間:2013-09-05 18:11來源:新華社 作者:秩名 點擊: 載入中...
  大西北網9月5日訊據(jù)新華社報道,記者5日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由全國“掃黃打非”辦聯(lián)合公安部掛牌督辦的山西運城“9·20”假記者案,日前在山西絳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12年9月,被告人楊俊林自稱是記者,以調查山西運城市絳縣紫金山路開發(fā)中暴力拆遷賠償款分配不均一事為由,接受當事人現(xiàn)金3萬元。2012年,楊俊林自稱中國黃河影視中心主任、中國焦點雜志社社長,以能幫河南平頂山市于某某女兒高考錄取至中國傳媒大學的名義,騙取3.6萬元。2010年,楊俊林自稱中國焦點雜志社社長,以能解決征地賠償問題,騙取杭州居民夏某某30萬元。2008年,楊俊林自稱中國焦點雜志社社長,以能幫助解決土地糾紛一事,騙取河南鄭州市丁某某現(xiàn)金5萬元。2007年,楊俊林自稱中國焦點雜志社社長,以能幫山西絳縣堯寓村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名,騙取該村李某某現(xiàn)金2.6萬元。2005年,楊俊林自稱中國黃河影視中心主任、中國焦點雜志社社長,以能幫忙解決煤礦經濟糾紛一事,騙取河南禹州市居民陳某某現(xiàn)金6萬元。
  
  經公安機關查明,中國黃河影視中心已于2000年被河南省廣播電影電視局依法吊銷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所謂“中國焦點出版社有限公司”為在香港注冊登記的商業(yè)機構,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批、備案、注冊。楊俊林未持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核發(fā)的記者證,不具備新聞采訪資格,屬于假冒記者身份。
  
  據(jù)全國“掃黃打非”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當?shù)胤ㄔ簩徖碚J為被告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50.2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近日,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楊俊林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萬元。
  
  全國“掃黃打非”辦相關負責人還表示,群眾可登錄原新聞出版總署網站查詢新聞記者證的真?zhèn)?,如發(fā)現(xiàn)假記者詐騙等行為,請積極撥打12390、010-65212870、010-65212787等舉報電話,或登錄中國掃黃打非網在線舉報。(完)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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