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8月19日訊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 備受關(guān)注的武漢市公交集團行受賄窩案近期有新進展。據(jù)武漢市漢陽區(qū)檢察院介紹,這一窩案共涉及22人,其中包括9名副處級以上干部,涉案總金額高達3000余萬元。目前,除武漢集團原董事長遲旭東外,其余21人均已宣判。
在已判的21人中,13人因受賄、8人因行賄被判有期徒刑,其中武漢公交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王爾義,因受賄187萬余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武漢公交集團原法人代表、董事長遲旭東涉嫌受賄,在5月16日被提起公訴,目前正在法院審理過程中。
據(jù)辦案人員介紹,武漢公交集團行賄受賄窩案,犯罪行為主要集中在基建工程承包、廣告業(yè)務承包、工程驗收、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的業(yè)務往來中。擁有權(quán)力的核心層成員不僅積極參與和配合,而且常常通過其自身曾在多個重要部門或崗位任職或經(jīng)辦重大事項等便利條件,拉攏腐蝕“集體”外圍成員。
(原標題:武漢查處公交集團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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