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yǎng)護單位也承擔賠付比例
前幾天,南京一位市民開車時,車突然卡在了一處窨井口。他下車查看發(fā)現(xiàn),窨井蓋不知何故翻在一邊,車子底盤受損。
窨井蓋養(yǎng)護人員檢查后,確認了窨井傷車事實。在和保險公司溝通后,工作人員賠償了車主500元。
南京市城管局排水管理局管線管理所的工作人員說,卡住車的窨井蓋屬于他們管。該管理所說,為了化解窨井蓋傷人、傷車糾紛,去年開始,他們花10萬元為南京市2萬個窨井蓋購買了公眾責任險。
為窨井蓋購買保險是否可行?江蘇律師吳波說,完全可行,這屬于商業(yè)保險的范疇,通常在銷售財產保險的公司都可投保公眾責任險。
根據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險合同,當被保險窨井蓋因為缺失、沉降等原因造成傷人、傷車意外時,由保險公司和養(yǎng)護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單次人身傷亡最高賠付30萬元,單次財產損失最高賠付15萬元,兩者相加每次事故最高賠付45萬元。
在賠償分擔上,單次事故賠付4000元以下的,養(yǎng)護單位賠償400元,其余由保險公司賠付;單次事故賠付超過4000元的,養(yǎng)護單位賠償10%,其余由保險公司賠付。
去年至今,上述保險已成功賠付了20多起,單次賠付額從數(shù)百元至數(shù)千元不等。
將降低個人維權成本
統(tǒng)計顯示,南京市目前約有43萬個窨井蓋,但產權單位眾多,包括市政部門、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等,南京平均每年發(fā)生窨井蓋缺損、被盜投訴1000多起,平均每天發(fā)生1起由窨井蓋缺損、損壞引起的索賠糾紛。
給井蓋購買保險,是否能改變窨井咬人、咬車的情況呢?有專家分析說,肯定會比以前好。
專家說,由于窨井產權單位眾多、部分管線無人認領,窨井傷人糾紛常常難以找到索賠對象,現(xiàn)在一出事,保險公司先行理賠,然后再由保險公司出面落實責任,由原來的“個人對機構”變成了“機構對機構”,降低了個人的維權成本。
目前,南京正在逐步明確管養(yǎng)單位,并要求在窨井蓋上標明管養(yǎng)單位。
不過有專家認為,要解決窨井咬人,還得相關部門解決井蓋頻頻丟失,頻頻損壞的問題。
在國外,為解決井蓋丟失的問題,有些國家把窨井蓋和地面砌平,然后在上面鋪一層瀝青,普通人不知道它在哪兒,只有管理部門知道,小偷想偷也沒法偷。
也有網友認為,窨井咬人不斷發(fā)生,原因是責任沒有到人,懲罰不夠嚴厲,如果城市管理部門可以發(fā)動大家舉報井蓋破損、丟失,獎懲分明,肯定可以解決井蓋丟失的問題。綜合央視、《東方早報》、《南京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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