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上海1月15日電(記者張建松)價格一路飆升的茅臺酒已經(jīng)超出尋常百姓的承受范圍,客觀上淪為變相的奢侈品。正在召開的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議公款消費不準喝茅臺酒。
“動輒兩千多元一瓶的茅臺酒已經(jīng)‘變了味’,不再是普通的白酒,老百姓對此議論紛紛、意見很大。建議上海帶頭在公款消費中明確禁止喝茅臺,各級糾風(fēng)部門也應(yīng)把禁止喝茅臺列為檢查內(nèi)容,像禁止消費卡一樣予以查處。”上海市人大代表史秋琴說。
日前,在胡潤研究院發(fā)布的“全球十大最值錢奢侈品牌榜”中,茅臺排列在世界著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愛馬仕和寶馬之后,名列第四。此外,茅臺還被評為“十大最受富豪青睞的送禮品牌”之一。
“雖然茅臺從沒有承認自己是奢侈品,但在價格的瘋漲上具備了奢侈品的‘基因’,喝茅臺越來越被視為‘身份’和‘品位’的象征,老百姓已經(jīng)將其視為當然的奢侈品,這次被排進胡潤奢侈品排行榜,也是一種旁注。”上海市人大代表慎海雄說,“對此種畸形現(xiàn)象,有必要斷喝一聲。”
去年底,在國務(wù)院法制辦公布的《機關(guān)事務(wù)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要求政府各部門“不得采購奢侈品”。上海市人大代表顧曉敏、尹明華等人士認為,雖然目前條例對什么是“奢侈品”還沒有細化的認定標準,但如果一瓶市價兩千多元的茅臺酒還不算“奢侈品”的話,那顯然無法說服民眾。在條例征求意見過程中,上海不妨以實際行動先帶個頭。
人大代表們認為,在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企業(yè)產(chǎn)品定價和市場定位政府不便干預(yù),但政府可以干預(yù)的是:禁止以財政資金滿足個別人群的奢侈欲望,杜絕國幣公帑的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