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歐朋卻沒有這么幸運。“大師”警告他,要燒10800元的香,否則家里有人性命難保。“他說了很多難聽的話,我有點受不了了,本來就是求平安的,誰愿意在佛門聽到這些啊。”歐朋還告訴“大師”,這些功德錢就算是給剛大學畢業(yè)的兒子求個吉利。
未曾想到,剛刷完卡,身披袈裟的長者就走了過來,為其摸頂,要其再為兒子燒12600元的香,否則兒子將有滅頂之災。這時,他突然發(fā)現(xiàn),妻子和親友都不見了。“他們應該是故意把我們分開的。”歐朋事后回憶。
歐朋說,卡里已所剩無幾,但長者似乎像變了個人,厲色道:“我說你有,你就必須有,否則我一揮手,你這輩子就算完了。”歐朋又求助導游,導游卻說這種事只能和“大師”商量。歐朋最終還是交出了手里的卡。
歐朋說,這是他這輩子辦得最窩囊的一件事,“他們就是利用我保平安的心理,在那種氛圍下,他們突然強硬,我就害怕了。跟黑社會一樣,完全是敲詐。”
醒悟后的歐朋打通了昆明市旅游局的投訴電話,最終在昆明市旅行社協(xié)會一日游分社的協(xié)調(diào)下,拿回了這筆冤枉錢。
天價承包費
巖泉寺是石林九鄉(xiāng)一日游旅行團的必游景點。停車場里常常停著幾十部旅游大巴,寺廟內(nèi)也是人山人海,一位工作人員說,旅游季節(jié)一天的客流量保持在三四千人左右,均來自旅行團。
事實上,這座寺廟在游客中的知名度遠勝于當?shù)厝?,昆明人并不熟悉它。沒有游客也就沒有巖泉寺的今天。
1993年,宜良縣政府將巖泉寺劃歸到寺廟所在的蓬萊鄉(xiāng)金星辦事處(后改為匡遠街道辦事處金星村委會)。該辦事處通過募捐、集資、貸款等辦法,共籌集資金1200萬元,歷時7年,將巖泉寺建成占地200畝,擁有十多座殿宇以及配套休閑娛樂設施的綜合性宗教旅游寺院。從2000年至2003年,金星街道辦事處先后投入600萬對旅游設施進行改擴建。
2001年7月,該寺院管委會邀請昆明南方國際旅行社商議并簽署了以寺廟景觀為主開拓旅游業(yè)務的相關協(xié)議,當年接待游客即達20萬人次,收入突破200萬元,加上縣內(nèi)住宿、餐飲、購物等,旅游銷售總收入超過500萬元。2002年,寺院又開設“農(nóng)家樂”,形成新的旅游賣點。
這便是巖泉寺商業(yè)化的開端。
據(jù)《2004-2005云南宗教情勢報告》(以下簡稱《情勢報告》):自1993年以來,巖泉寺已遠非一所傳統(tǒng)意義上的宗教寺院。該寺已成為以商業(yè)經(jīng)營為目的、政教未分的綜合性地方文化產(chǎn)業(yè)實體,其世俗化、商業(yè)化已是不爭的事實。
巖泉寺并未停止商業(yè)化的腳步。一位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2004年,金星街道辦事處以每年220多萬元的價格承包給某私人老板,直到2009年。
一位曾承包附近寺廟的老板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一炷香最高只賣130元,普通香從10元到60元不等。除了香火與功德錢外,寺廟還賣些玉器等工藝品,收入的30%返給旅行社。與巖泉寺相同,這位老板從四川峨眉山一帶請來了幾位假大師,為游客解簽。每位大師有10%的提成,一個月有幾千元的收入。
這位老板承認,寺廟的收入“全靠這些‘大師’忽悠”。但他解釋說,這些“大師”很講“職業(yè)道德”,從不夸大其詞,說些令人反感的話。
隨著云南旅游業(yè)的發(fā)展,旅游人數(shù)劇增。2009年,昆明市全年旅游總收入226.34億元,旅游總人數(shù)3115萬,巖泉寺的承包費也隨之水漲船高,上述知情人士說,交給金星村委會的承包費已漲到近每年400萬。 一位業(yè)內(nèi)權威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2010年7月底,一名做運輸生意的湖南老板以每年720萬的價格成為巖泉寺新的承包者。一場近乎瘋狂的游戲開始在這座寺院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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