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兩村民“普法”惹惱縣鄉(xiāng)干部 被羈押480天

時間:2016-10-21 20:14來源:大西北網(wǎng)-北京時間原創(chuàng) 作者:李英強 點擊: 載入中...

“爺爺!”

8月12日,村民宋承義走出看守所那一刻,聽到了4歲孫子熟悉的呼喊聲。

這位江蘇沛縣楊屯村53歲的男人一下子眼睛濕潤,一把抱過孩子,兩人哭成淚人。

在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羈押480天后,宋承義被取保候審,恢復了自由身。

與他一同被釋放的,是同村的“大律師”呂復堂。

宋承義(左二)取保候審后走出看守所,抱著孫子哭了。圖/北京時間

因村子集體搬遷,宋承義、呂復堂兩人曾義務為村民普法,授課法律知識。

2015年4月18日,兩人突然被沛縣警方帶走,十天后因涉嫌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拘留。沛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其后,徐州中院裁定撤銷判決、發(fā)回重審。

2016年8月12日,沛縣法院對宋承義兩人辦理取保候審。10月9日,法院作出允許檢方撤訴的裁決。

因“普法”變成了“違法犯罪”,再到重獲自由,兩人的這段鐵窗歲月如同一個“黑色幽默”。

10月20日,宋承義和呂復堂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兩人正在研究《國家賠償法》,準備申請國家賠償。

被“攪和”的搬遷大會

“我用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為村民義務普法,何錯之有?”至今,呂復堂否認自己是有罪之人。

呂復堂,63歲,孔莊煤礦退休工人,2002年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楊屯村村民眼中的“大律師”。

宋承義,53歲,診所醫(yī)生,村民離不開的“白大褂”。

因村子集體搬遷,這兩位村里的“大能人”為維護個人和村民利益不受損害走到了一起:義務為村民普法,自費印發(fā)《搬遷知識問答》、免費授課法律知識。

呂復堂向“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回憶,自己最早產(chǎn)生普法想法,是源于和村干部的一次爭執(zhí)。

2014年10月的一天,楊屯村在楊屯鎮(zhèn)政府會議室召開集體搬遷村民代表大會。

呂復堂回憶,楊屯村支部書記杜善環(huán)會上宣布,姚橋煤礦要在村子下面采煤,全村搬遷到新鎮(zhèn)區(qū)已建好的安置房。

按照搬遷政策,本村戶口每人享受30平方米安置房,其中,已出嫁但戶口未遷出者,給予每人12000元補償,煤礦退休工人若需安置房,交納12000元可享受本村戶口待遇。

宣布完政策,杜善環(huán)看無人提出異議,準備散會。

“等等,我有話要說!”

杜善環(huán)話音剛落,呂復堂接上話。

這時,起身準備離開的代表們,眼光齊刷刷聚焦過來。

呂復堂問:“我的房子怎么說?”

杜善環(huán)回應:“以后再說。”

呂復堂是煤礦退休工人,在村里兩處房屋面積250平方米,家里幾口人僅有妻子一人戶口在本村,以楊屯村搬遷政策,250平方米的房子僅能換來3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積。

呂復堂當場質疑,“搬遷既沒有征收土地手續(xù),又沒有張貼發(fā)布搬遷公告是違法行為”。另外,他認為,《憲法》第48條規(guī)定男女平等,這樣的搬遷政策也涉嫌違憲。>>烏魯木齊市民遭強拆被噴字“不得好死” 院落變廢墟

頓時,會場內氣氛活躍起來,代表們你一言他一語,也加入到質疑搬遷政策的合理合法性。

最后,代表們提出的異議未得到任何答復,不歡而散。

有參加集體搬遷大會的村民代表向“北京時間”回憶,當時,呂復堂就像電視上見到的法庭辯護人那樣,對搬遷政策逐條指出不合法性,大家由衷地佩服。

呂復堂的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 圖/北京時間

呂復堂發(fā)現(xiàn),大家有維權積極性,但對相關法律知識欠缺。于是,他摘抄了《土地管理法》、《物權法》、《憲法》相關條款,并印制了《搬遷知識問答》免費發(fā)放給村民普法維權。

為擴大普法覆蓋面,呂復堂還選擇在村里一家停業(yè)的飯店,利用現(xiàn)成的桌椅板凳對村民授課法律知識。每堂課,自發(fā)聽課的村民都爆滿。

參與普法活動的宋承義,原本在村里有三處宅基地共600平方米,但由于一家6口人僅2人戶口在村里,也面臨著僅能免費享受60平方米的安置房。

他不但積極參與維權,還熱心提供自家開的萬壽堂診所大廳作為授課場所,讓更多前來就醫(yī)的群眾也受益。

消息傳開后,楊屯鎮(zhèn)政府官員一度跑來查看并錄像,但也并未明確提出不合法。

“法無禁止即可為,何況是為村民義務普法!”呂復堂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

安置房建在了塌陷區(qū)

呂復堂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除了搬遷政策的苛刻,他通過查證還發(fā)現(xiàn),新建安置房土地批文“張冠李戴”、安置房違規(guī)建在塌陷區(qū)等問題。

呂復堂稱,他和四名村民,向楊屯鎮(zhèn)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楊屯村整體搬遷征收土地、房屋批文”及“楊屯村安置房建設征地手續(xù)”。

楊屯鎮(zhèn)政府公開信息答復:楊屯村整體搬遷無批文,安置房建設征地手續(xù)文號為【蘇政地(2013)106號】。

而國土資源局查證給出的答復讓村民意外:蘇政地(2013)106號批文,是楊屯鎮(zhèn)張莊村新建安置房征地批文,并非是楊屯村。

與此同時,呂復堂通過江蘇國土資源廳官網(wǎng)查詢,2012年1月18日,江蘇國土資源廳以蘇政地(2012)1037、1042、1043、1047號文件,對楊屯鎮(zhèn)楊屯村等8個村莊進行了村鎮(zhèn)建設用地批復。

之后,呂復堂等人又發(fā)現(xiàn)更大的問題。

他們查證到,2008年11月7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橋煤礦曾發(fā)給沛縣楊屯鎮(zhèn)政府的屯能司姚(2008)189號《關于禁止在姚橋煤礦井田范圍內興建建筑物的函》。

該函載明,姚橋煤礦曾多次函告楊屯鎮(zhèn)政府,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采煤塌陷區(qū)域內興建永久性和臨時性建筑物。經(jīng)調查,楊屯鎮(zhèn)張街、甘莊兩村沛龍公路東側、十六K向北至甘莊村的采煤塌陷地內,有多處正在建設施工的建筑群,以上建筑地點均處于礦采塌陷地補償范圍,正在施工的建筑屬違章建筑。

“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對比發(fā)現(xiàn),文件所指塌陷區(qū)域,正是村民搬遷新建安置房所在地。

拿到此次搬遷的違規(guī)鐵證,呂復堂維權的底氣更足了。

與縣領導叫板 當場拍桌子

“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從楊屯村多位參加聽課的村民處了解到,呂復堂、宋承義每次課前必講五條禁令:

“不能對抗政府、不能打罵官員、不能破壞公共設施、不能阻止新建安置工程、不能給社會帶來任何負面之事。”

即使這樣,呂復堂還是被村干部請到了鎮(zhèn)政府。

呂復堂回憶,在鎮(zhèn)政府6樓會議室,在場人員有鎮(zhèn)黨委書記、縣政府法制辦主任、村干部。

鎮(zhèn)干部問:“你們究竟想要啥?”

呂復堂:“說出來我要的東西,你們能給嗎?”

“我要政府依法行政,我要楊屯村安居樂業(yè)的日子!”

雙方的這次對話,并沒能解決任何實質的問題。

2015年1月,呂復堂被楊屯鎮(zhèn)政府、楊屯村干部帶到沛縣信訪接待室,與一位縣領導進行了一次對話。

呂復堂對話中提出,楊屯村已被批復村鎮(zhèn)建設用地,為何欺騙村民是采煤?安置房違規(guī)建在采煤塌陷區(qū),有無審批手續(xù)?出了問題誰負責?

縣領導回應,只要國家批復了就允許。

呂復堂急了,“啪”得一聲拍了桌子,“你為啥不具體回應我的每個問題,給你講不通,不講了。”

接下來,呂復堂更加大了普法宣傳,除了繼續(xù)為村民發(fā)放《搬遷知識問答》,還在授課時增加了一項內容,村民學法典型發(fā)言。

2015年3月29日,江蘇電視臺公共頻道播出《搬遷之爭》節(jié)目,呂復堂、宋承義登上熒屏,講述搬遷存在的多項不合法問題。

之后,有村民把視頻節(jié)目刻錄成光盤,自發(fā)找來電視機和DVD機子,每天晚飯后在村子大街上播放。

帶著戒具腳鐐上法庭

2015年4月18日下午,兩名警察來到楊屯村,將正在備課的呂復堂帶走。同一天,宋承義也被抓走。

次日,兩人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沛縣警方行政拘留十日。期滿又以涉嫌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事拘留。

2015年11月5日、2016年3月4日,沛縣人民法院兩次開庭審理宋承義、呂復堂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一案。

兩次開庭,兩人被戴著戒具腳鐐押上法庭。他們據(jù)理自辯,拒不認罪。

呂復堂回憶稱,“我們這點事還能享受重刑犯待遇、還能越獄不成?我心里明白,戴著腳鐐無非是給旁聽群眾一震懾,誰再在村子里普法維權,這就是下場。”

他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嘩啦、嘩啦的鐵鏈聲,反而讓旁聽席上的村民鼓掌鼓勵。

重獲自由的宋承義則透露,“把我關押在看守所就是一個不定時炸彈,先后四次發(fā)病送醫(yī)搶救,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宋承義稱,二次開庭押回看守所后,他突發(fā)冠心病。管教緊急送往看守所外醫(yī)院搶救,他才撿回一條命。

宋承義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有一天,沛縣法院法官勸我說,家里上有80歲的老人,下有幾歲的小孫子,只要簽字認罪、不上訴,簽字之日就是重獲自由之日。”

宋承義拒絕了法官,“哪怕判我一天,也要上訴。”

重獲自由 “有罪”帽子未摘

2016年8月12日,沛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宋承義、呂復堂辦理了取保候審。480天后,兩人重獲人身自由。

兩個多月過去了,宋承義還沒走出監(jiān)所的陰影。

宋承義回到家不久,趕上村委會集中收取社會養(yǎng)老保險金,村干部念到“宋承義”名字時,他噌的一下立正答“到”。

羈押期間,宋承義的醫(yī)師職業(yè)資格證,也被衛(wèi)生行政部門吊銷,如今無法繼續(xù)行醫(yī)。

為了診所重新開業(yè)養(yǎng)家糊口,他已將司法機關相關裁定文書遞交沛縣衛(wèi)計局,等待行醫(yī)資格。

不過,在村子里,宋、呂二人成了村民的崇拜對象。這兩個月里,幾乎每天都有飯局,這家請了那家請,兩人成了大忙人。

村民感激的是,楊屯村子保住了。

有村民得知兩人回家后,便找上門送錢讓買點東西補補身子,被兩人拒絕。

呂復堂說,“還有村民送來挖的野薺菜,這個我收下了,這是村民的一點心意,我不能拒絕。”

回到家的兩人也是好消息不斷。

2016年8月30日,沛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了撤回起訴決定書。10月9日,沛縣人民法院作出了允許撤訴的裁決。

宋承義兩人拿到這個裁定時,雖然法官告訴他們以后就是自由人了,但兩人仍在糾結:法院的取保候審為何不解除?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常清告訴“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按照法律規(guī)定,檢察院在撤回起訴之后,應該在30日內對案件做出不起訴決定。此時,取保候審狀態(tài)方可解除,兩人才能在法律上認定為無罪。

王常清表示,除非有例外,比如說,檢察院認為他們有其他的犯罪事實,可以另外起訴。

10月20日下午,“北京時間”(微信號:btime007)致電沛縣人民法院,該院二審審判長常擁軍表示,目前檢察機關已撤訴,案件已不在法院,究竟誰來解除取保候審,這個不好說。

在等待“無罪”身份的同時,呂復堂和宋承義已開始研究《國家賠償法》。他們表示,要為這480天無故被羈押申請國家賠償。

北京時間原創(chuàng)  李英強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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