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訊 5月5日下午18時左右,東崗交警大隊民警在南濱河路平沙落雁路口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車牌號為閩AQV3**藍色大眾轎車,違反外地號牌小型機動車高峰時段限行規(guī)定,并且未按導向車道行駛, 隨即上前將其攔停。
正當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時卻發(fā)現(xiàn),該車車窗上未粘貼年檢標志。民警通過大隊通訊室將該車信息輸入公安網(wǎng)絡系統(tǒng)進行查詢比對,查出的結果令人大吃一驚:閩AQV3**的機動車自2013年3月1日起至2017年5月2日,僅甘肅省境內的交通違法未處理就有78條之多,累積罰款19800元,累積記374分,且檢驗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屬于逾期未檢驗!這些違法行為當中,僅高速公路超速就有33條,超速50%以上記12分的有14條,超速20%以上記6分的就有19條!只是看著這些數(shù)字、想想這背后的隱含的危險都讓人后怕!
在此,東崗交警再次提醒大家:安全駕駛,文明出行,杜絕一切交通違法行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為自己、為家人、也為他人構建文明、和諧、安全的出行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