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訊 朋友相聚甚歡,喝多了酒竟然大膽開車上高速回家,沒想到被高速交警查獲。日前,交警高速公路第一支隊韓家河大隊查處一起醉酒駕駛犯罪案件。
7月13日晚,韓家河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在蘭海高速蘭州南收費站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晚11時50分許,一輛車號為甘J·M70**的“寶駿”牌小型客車,在(G75)蘭海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蘭州南收費站時,民警依法攔截例行檢查。在發(fā)現(xiàn)車內(nèi)三名乘車人員全都喝了酒,民警對駕駛?cè)诵つ除堖\用(吹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其酒精含量為189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其帶至武警甘肅總隊醫(yī)院抽取血樣兩份。7月14日,委托甘肅隴通司法鑒定所對肖建龍血樣中酒精含量進行檢測。當日,甘肅隴通司法鑒定所做出甘隴通鑒所【2016】毒鑒字第976號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被鑒定人肖建龍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為254.65mg/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韓家河大隊報請刑事立案,依法對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肖某龍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