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訊 6月25日上午10時許,樹屏大隊民警在中川收費站開展全省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對入口車輛例行抽檢,當抽檢到甘N187XX小型客車時,該駕駛員卻無法提供駕駛證,并帶有濃烈的酒味,民警立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儀測試,測試結(jié)果為73毫克/100毫升,屬飲酒后駕駛。隨后,民警將當事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diào)查和司法酒精鑒定,經(jīng)查駕駛員楊某于同年2月16日因飲酒駕駛,駕證被永登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暫扣6個月,記駕證12分,并要求本人去交管部門參加學習和考試,而揚某至今未參加學習和考試。
最后,大隊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一款及《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89條之規(guī)定,對揚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吊銷駕照,并處2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