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公布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大西北網(wǎng)11月17日訊 2014年9月5日14點20分,王某駕駛小型越野車沿京藏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1532公里500米處(銅城大隊轄區(qū))時,與前方郭某駕駛的輕型普通貨車追尾相撞,造成兩人受傷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故成因分析:事故現(xiàn)場中未發(fā)現(xiàn)王某所駕駛車輛的制動痕跡,該車時速約為135-140km/h,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為違反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yīng)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之規(guī)定。
高速交警溫馨提示:欲速則不達,平安才能回家!超速行駛是導致交通事故的第一殺手,請合理安排行程,切勿超速行駛!
(責任編輯:鑫報)